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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明坚身陷质量门 长虹反省授权制度
2007年11月27日 11:56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21世纪经济报道 郎朗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为了快速做大手机业务,长虹集团董事长赵勇给予国虹通讯及其管理层以充分的自主权,其中包括在研发、营销和财务方面的自主权,并且在内部采取了股权激励的操作模式。

    据悉,国虹通讯成立初期的出资方分别为甲、乙、丙三方,其中甲方为四川长虹,乙方为广东长虹,丙方为江苏长虹,甲、乙两方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赵勇,丙方法定代表人为李克兴,三方出资比例分别为45%、30%和25%。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方承诺,未来将按比例分别退出4.5%、3%和2.5%的国虹通讯股份,这共计10%的股权将用于激励国虹通讯的管理团队。

    2005年6月,万明坚加盟长虹集团,出任国虹通讯董事长兼CEO。长虹集团内部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万明坚到任后不久,股权激励方案就正式开始实施。”

    除了虹微、长虹网络技术等小型子公司外,在长虹集团的一级子公司中只有万明坚等国虹通讯管理层获得了这样的股权。分析人士认为,在赵勇为长虹集团打造的产业结构中,“国虹通讯显得特立独行”,这也是国虹通讯与其他业务单元存在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国虹通讯持续的夸张宣传让长虹的整体品牌形象受到了各种质疑。据称这给负责长虹品牌宣传的企划部门增添了难题。

    然而要想真正防止这种局面的出现,重新拿回国虹通讯的财权成为长虹集团必须解决的问题。

    11月23日,四川长虹公告指出,将对公司控股99.3%的长虹佳华加强日常管理,除了在已建立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外,四川长虹还将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全部纳入ERP系统统一管理,对子公司的资金划拨进行动态监控。

    此外,四川长虹还建立了针对子公司的每年两次的内部审计制度,今年还将依托审计委员会等机构来加强对子公司的日常管理,防范子公司运营风险。

    长虹内部人士表示,显然这些规定也对同属于子公司序列的国虹通讯有效。这意味着国虹通讯此前相对独立的财务权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四川长虹。有长虹集团内部人士称,这已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包括万明坚在内的国虹通讯管理层的不满。

    然而,对于长虹集团而言,手机业务在集团整体营收中所占的比例还比较有限,如果年营收仅为20亿元左右的国虹通讯,影响到了长虹的整体品牌声誉,那么“这显然是个容易做出选择的题目”。目前,四川长虹旨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定向增发仍处于关键时刻。有分析人士认为,国虹通讯持续出现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到投资者对长虹集团的信心。

    有消息称,长虹集团对国虹通讯的进一步整顿也有望拉开序幕。

[1]  [2]  编 辑: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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