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苹果公司)在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诉讼案中败诉。
苹果公司代理人当庭表示上诉。
此前,苹果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小i机器人专利权无效,未被确认。后引发本案。
小i机器人Siri争专利
2012年6月,小i机器人(上海智臻公司的一项专利“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在上海对苹果公司发起了Siri(苹果智能设备中提供的语音助手功能)侵犯专利的诉讼。
据了解,智能语音交互产品“小i机器人”专利申请于2004年、2009年获正式专利授权。2012年,小i机器人创始人袁辉曾公开表示,苹果Siri实现机制和模式几乎完全侵权小i机器人。
在诉讼中,小i机器人认为,苹果Siri侵犯了他们之前获得的专利。
而苹果公司则认为,小i机器人拥有的专利应该无效。
一审维持专利委决定
小i机器人和苹果公司Siri之争,还没有个结论。2012年11月19日,苹果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小i机器人专利权无效。
2013年9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维持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于是,苹果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对方撤销专利有效的决定。
今年2月27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苹果公司在起诉书中称,涉案专利权存在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请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等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事实认定错误,故要求撤销。
法院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后,并未作出宣判。
昨天上午,一中院判决,维持原专利委员会裁定有效的决定。
法院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对于苹果公司提出的“小i机器人所申请的专利涉及多项相关技术不公开、不充分”等申诉,法院不予支持。
一中院的判决,意味着苹果今后在中国就必须停用Siri系统。
有业内人士预测,苹果因继续上诉,所以短期内Siri还不会被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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