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谷歌曾一再声明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是“开放的”,但据外媒报道,最新披露的文件却显示,这种开放是带有附加条件的。
文件显示,谷歌对想使用其搜索引擎、YouTube或Play Store中的一百多万款应用的设备厂商施加了严格的限制:想要获得这些服务的使用权,厂商必须安装其他谷歌应用,并且将谷歌设置为默认搜索引擎。
欧洲反垄断当局正在调查这些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因为他们认为,谷歌此举可能涉嫌滥用Android在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主导地位。专门研究竞争法的伦敦大学学院教授伊奥尼斯-里阿诺斯(Ioannis Lianos)表示,在欧洲,占据主导份额的企业必须推动竞争。
美国并没有制定相应的法规,而专家认为,要证明Android的做法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将会十分困难。不过,这种做法的确与谷歌一直倡导的开放精神相悖。
谷歌执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Schmidt)曾在2011年致信时任美国参议员的赫伯·科尔(HerbKohl)称:“Android的最大好处是在移动市场的各个层面培育竞争,包括促进应用开发者之间的竞争。”
谷歌发言人拒绝对此置评。
根据市场研究公司StrategyAnalytics的数据,Android操作系统在移动设备市场占据主导,2013年的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份额达到79%,平板电脑出货量份额为62%。
谷歌向各大移动设备厂商免费提供Android操作系统,与苹果公司的iOS系统展开竞争。Android移动设备可以向谷歌搜索引擎输送搜索请求,从而帮助其通过搜索广告赚取利润。
这种模式从一开始就是Android系统的盈利基础,而此次披露的文件只是解释了具体交易是如何部署的。
要访问PlayStore等关键应用,三星等Android设备生产商必须与谷歌签订“移动应用分销协议”。该协议的完整条款此前从未披露过,但谷歌与甲骨文在2012年爆发的专利和版权官司曾经揭示过其中的两条。哈佛商学院教授本·埃德尔曼(BenEdelman)最近在他的博客上发布了这批完整文件。
该协议是2011年和2012年与三星和HTC签订的。虽然谷歌仍在使用类似的协议,但目前无法确定现有版本的条款是否与之前完全一致。
谷歌与三星和HTC签订的协议明确表示,必须在设备中“预装”十余款谷歌应用,而且要将谷歌设置为默认搜索。除此之外,谷歌搜索和PlayStore还必须在主屏上显示,而其他谷歌应用最多滑动一屏就必须找到。
这些条款会导致AOLMapQuest和微软必应搜索等竞争对手,在多数Android设备上处于不利地位。身为微软特聘顾问的埃德尔曼表示,这些条款“帮助谷歌挺进了一些原本存在竞争的领域。”
投资银行Rutberg & Co.研究主管拉吉夫·钱德(RajeevChand)表示,谷歌对设备厂商施加的这种限制对用户来说有利有弊。
他表示,一方面,谷歌的规则意味着移动体验会有所缺失。但与此同时,Android的强大地位和一贯性却可以吸引更多开发者,从而为用户带来更多更好的应用。
谷歌已经成功在Android设备上推广了自家应用。根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comScore的数据,去年12月全美使用量最大的10款Android智能手机应用中,就有4款来自谷歌。而在苹果iPhone中,排名前10的应用只有YouTube一款属于谷歌。
但并非所有设备厂商都接受了谷歌的条款。亚马逊虽然也在KindleFire平板电脑中使用了定制版Android系统,但并没有包含谷歌搜索、YouTube、谷歌地图和PlayStore。亚马逊开发了自己的应用商店。而根据市场研究公司App Annie的数据,亚马逊应用商店的应用总量仅为14.6万款,远低于Play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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