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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视业务需开放心态 利益之争导致割据
2007年8月30日 09:28    通信世界网    评论()    阅读:
作 者:通信信息报 翁佳焰

    多标准共存的局面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探讨和调整。长远来看,实现广电、电信和信息技术的三网融合,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共同管理,或许才能真正结束无休止的归属争议,带领手机电视走向更广阔的明天

    8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出席“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科技发展论坛”时,首次正式对外宣称:“移动多媒体广播(俗称‘手机电视’)属于新媒体业务,中央已经明确要求由广电主导,并纳入媒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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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对于这一备受瞩目的新媒体业务,我们并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主导权归属的官方说法。广电、电信各执一词的争战到了今天突然出现了一个白热化的波峰,很多人同时在等待,面对广电公然的“专权宣言”,信产部和电信运营商将如何针锋以对?

    奇怪的是,截至目前,二者反应平平。

    且不说这场归属权争战缘何而起,又将以何而终,也不论广电此举实则用意何在,至少,巨大的利益驱动是我们谁都看得见的。一旦广电总局果真如愿独揽“大权”,倾斜而来的价值恐怕就要以百亿乃至上千亿来计算了。

    那么,手机电视自身的真正春天在哪里?对此,记者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规划设计研究所市场经营研究部专家吕新杰。

    在归属权的问题上,吕新杰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复。他认为,各大“门派”的利益之争最终导致的将是一种画地为牢、割据一方的局限式管理,不论最终何方胜出,都不是真正有利于手机电视长足健康发展的关键。

    作为一项新媒体业务,当前的手机电视还处在幼年阶段。受众人群的局限、普及率的低下、政府监管体制的不健全、技术标准上的争议以及手机电视自身存在的制式和内容节目源上的不足,都极大地制约了该业务的快速发展。

    对于多数人而言,手机电视只是电视,不同的播放载体并不影响他们以普通电视为标准的传统操作观念。可是,就像吕新杰所说,手机电视的本质是手机,它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内容节目源上的局限性,受众用户期盼的借此观看连续剧、影片、比赛、晚会等大容量节目载体的愿望,显然还太过遥远。

    吕新杰表示,手机电视的目标人群暂时还仅局限于年轻的时尚人群,面对全社会范围内的低下普及率,运营商一方面不会将太多资本孤注一掷该业务,另一方面又亮出高额的销售价格,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该业务的健康发展。

    在终端方面,据了解,目前制约手机电视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不支持使用、屏幕和电池容量小,这都将不可避免地降低了手机电视的质量和清晰度。

    莫非,手机电视只是“花瓶美女”,可远观,而不可近赏?

    日前,根据一份来自In-Stat公司的针对手机电视业务潜在消费者的调查,有接近1/3的被调查者表示,他们对于这项业务“极其感兴趣”或“非常感兴趣”。其中,新闻、音乐/MTV、财经和电影是手机电视最受关注的四项业务。

    这充分显示,一旦手机电视业务的资费降到可承受的标准,它将成为一项非常受欢迎的应用业务。据了解,每个月1.30至1.90美元的价格是最被认可的范畴,而3.80美元每月的价格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底线。同时,终端电池寿命被认为是手机电视业务能否成功的关键。

[1]  [2]  编 辑: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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