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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在盈利模式上应未雨绸缪
2008年5月13日 13:25 通信世界周刊 评论()
作 者:肖珺

    2008年是移动增值服务市场发展生命周期中承上启下的一年,经过2006年到2007年的市场盘整,市场即将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期。

    笔者认为,应用创新成为移动增值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以往通过欺诈订购等方法推广业务,SP的核心能力在于与运营商的关系。而政策监管改变了业务到达用户的方式,二次确认、免费试用等措施使得只有适合市场需求的应用才能够赢得用户。应用创新能力成为服务提供商乃至运营商推广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移动增值业务应用更趋互联网化。2007年下半年运营商大幅调整GPRS资费,并升级网络,为各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智能手机的渗透率提高也使得手机平台对各种应用更加开放。3G的上马也正在改变着中国移动互联网的运营状况,呈更开放的互联网化发展趋势。

    2006年以前,梦网模式是移动增值业务的主流模式,但近两年严格的政策监管使得SP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目前,两种新的模式:运营商自营业务和非官方移动互联网门户(注:指运营商体系以外的服务提供商,不通过运营商收取信息费)得到了快速发展。

    2007年,中国移动加强对自营业务的开展,包括手机报、无线音乐、飞信等,通过运营商强大的市场能力,这些业务的用户数均有很大提升。

    笔者发现,独立于梦网体系的非官方移动互联网门户、第三方应用也成为市场的热点,这些服务由于基本免费且对用户的需求挖掘较传统SP深入,因而受到市场欢迎。品牌广告主对无线营销认知的提高,也为非官方移动互联网门户中的领先者带来新的收入来源,但是大量的非官方移动互联网门户和第三方应用仍然没有实质性的盈利模式,这也为下一次泡沫破灭种下隐患。

    笔者认为,非官方移动互联网门户在盈利模式上应当未雨绸缪。规模较小的SP仍然难以获得品牌广告主青睐,面向中小广告主的广告产品,在群发短信被严格监管的市场环境中将有一定的增长空间,但是受众规模较小仍然是困扰广告主的主要问题。在收费模式上,前向收费则需注意模式创新,通过多元化的服务创造面向用户的收费新方式。另外,应用为先已经成为现阶段市场的突出特点,服务提供商应积极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充分挖掘用户需求,突出自身应用特点。

    作者简介

   

    肖珺,易观国际研究业务部新媒体助理分析师,致力于无线营销、位置服务领域产业研究。

编 辑: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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