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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通应当充分利用资费杠杆
2007年12月4日 18:04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耶兰特

    在宽带接入上,运营商又一次引起了消费者的愤慨。近日据媒体披露,广东电信上周召开了专门的工作布置会,针对ADSL“一拖N”现象布置了全面封堵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这意味着通过路由器让多户共享宽带的行为或将遭遇大规模封杀。据悉,自上月起,广州天河、海珠等区已有用户因为共享上网电脑过多而被电信断网。虽然中电信自称这次封堵ADSL宽带非法共享的对象是那些利用ADSL共享牟利的用户,但实际上一些家庭用户也受到了一定的牵连。其次类似的封杀并不是第一次出现,电信和网通此前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地开展封堵ADSL宽带共享的行动。对于运营商这种采用技术手段限制宽带用户共享上网做法,笔者以为极不可取。因为用户为了应对运营商的这种封杀,已经找出了诸如修改注册表、修改网卡属性、使用免费MAC地址修改软件等多种方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相信只要运营商不放弃封杀,类似的博弈肯定将继续上演下去。

    诚然,运营商的做法并没有违反了消费合同。有律师指出,从运营商与用户订立的合同来看,用户只要超出了“一拖二”范围,那封杀便有了依据。然而问题是合同本身制订得却未必合理,因为按照用户的理解,自己花钱接入了一定带宽的宽带,那么究竟使用应该是自己的事情。更何况家庭用户电脑的增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运营商应当考虑到用户的实际消费情况,以更合理的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才是上策。不过,运营商“得罪”宽带用户的举动并不止这桩,浙江、江苏等地电信企业推行的“宽带限时”,把用户每个月上网时间限制在270小时以内,超出部分将按照每小时2.4元来计算,同样让用户大为不满。为何在宽带市场上,根本没有“用户是上帝”这一说法,消费者得不到足够的尊重呢?这是由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

    在国内宽带接入市场上,电信、网通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铁通和驻地网运营商瓜分了剩余的部分。经营宽带的公司数量虽然看上去不少,可如果说到垄断,却比移动通信市场还要严重。很简单,因为手机用户基本上可以随意地选择移动或者是联通的手机卡,但大部分宽带用户往往只能接受一家运营商的服务。电信和网通在各自的主导市场上,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这种局面下,它们考虑的更多的是如何让已经投入网络的成本最大限度地产生收益,而不是用户的想法。由于受到移动通信的冲击,它们在固话业务方面都失去了优势,只有把经营重心转到宽带业务上去,自然会想方设法在这块市场上提高自己的经济收益。

    但运营商的种种举措更多的是提高收益的短期行为,而非真正拓展宽带市场的良策。国际咨询公司OVUM今年公布了全球宽带普及率上升最快的十个国家及地区,中国不在其中。Ovum咨询师认为,增长快速的国家都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为用户提供宽带服务,这吸引了更多的人们接入宽带,从而大大提升了普及率。与欧美日韩等宽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宽带支出和用户收入之比要大得多,中国宽带资费明显偏高。电信和网通明显没有正面应对这个问题,闭口不提下调宽带资费。相反,它们把问题的责任推到了用户身上,认为P2P及BT下载等视频应用占用了大量的带宽,消耗了巨大的运营成本,从而导致宽带资费难以下降。

    其实,电信和网通都忽视了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宽带用户市场的细分问题。如果它们仔细分析过宽带用户的特点,就会发现用户消费带宽资源情况肯定各不相同,有的多,有的少,真正大量消费带宽资源的用户比例可能并不大。但是它们采用的资费政策,却是不限时和广义上的不限流量的包月上网,以及鲜为用户所接受的计时制,这未免太过简单,更无法反映用户的真正消费水平,这一政策的合理性显然有待商榷。联通到移动通信市场上层不不穷的资费套餐,笔者不禁为移动和联通吸引用户掏腰包的手段所折服,尽管过多的套餐让用户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但这未尝不是它们拓展市场的重要法宝之一?电信和网通何妨不拓展思路,充分利用资费杠杆来开发和管理宽带市场?而非利用诸如封杀BT、封杀共享上网等易引起消费者反感的手段来限制用户。毕竟在复杂的市场应用条件之下,流量计费、限时计费、包月上网等多种资费标准共存才能满足不同用户的实际需求。

编 辑: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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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资 料
耶兰特
长期关注中国及世界信息科技产业的发展,公开发表过多篇行业分析和产业评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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