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4日举行的第三届数字新媒体高峰论坛上,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视听新媒体研究所所长董年初指出,当前业界将IPTV与网络电视划等号的做法是错误的,二者是两码事。
董年初从国际电联对IPTV的定义和国内的实际情况两个方面阐述了IPTV与网络电视的区别。他表示,国际电联对IPTV有明确定义,是通过可控制可管理的有线网或无线网,供手机、电视、计算机终端接收的视音频业务。这个定义颇为宽泛,几乎涵盖了所有跟IP有关的业务,但是它与网络电视最根本的区别是在可控可管理的网上运行,而网络电视是在开放的互联网上运行。
董年初认为国内的情况与国际稍有区别,广电总局是按终端、按业务、按网络发牌照的,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也是从这个角度区别,国内是把基于可控可管理进行传输的视听业务运营在电视终端上称为IPTV,这是我们国家一个比较特别的地方。
一个是运行在可控可管理的网上,一个是运行在开放性的互联网上,董年初认为这是IPTV与网络电视的本质区别,他表示希望自己的解释可以改变对IPTV理解比较混乱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