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文实施“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文件对2014年主要引导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提出,2014年主要引导目标是:宽带网络能力持续增强,新增FTTH覆盖家庭3000万户,新建TD-LTE基站30万个,新增1.38万个行政村通宽带。惠民普及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固定宽带接入用户2500万户,发展TD-LTE用户3000万户。宽带接入水平进一步提升,使用8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宽带接入用户占比达到30%,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4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50Mbps、100Mbps等高带宽接入服务。创建示范效果初步显现,推动创建20个以上“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
《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的意见
工信部联通[2014]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委、局)、农业厅(局、委)、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加快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2013]31号),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消费,现就实施“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打造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为总体目标,以“坚持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促进部省联动、加强示范引领”为核心思路,充分激发各地各企业积极性,优化宽带发展环境,完善宽带网络覆盖,深化宽带应用普及,提升用户上网体验,持续增强宽带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百姓民生的基础作用。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企业在宽带建设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促进提升城市地区宽带发展水平;坚持发挥政府在优化宽带发展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宽带发展的投入和支持,推动缩小城乡和区域宽带发展差距。
(二)注重引导示范与整体推进相衔接。在全面推进宽带发展的同时,支持和引导具有较好宽带发展条件的地区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探索有地方特色的宽带发展经验和模式,通过示范引领促进全国宽带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三)加快TD-LTE建设与加强共建共享同步。大力支持加快TD-LTE网络建设和发展,同步深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努力建成覆盖完善、质量稳定、资源节约的TD-LTE网络。
(四)推进建设扩容与提高运行效率并重。在不断完善网络覆盖和加强网站扩容的同时,促进网络、网站应用各环节协同贯通,持续改善互联网互联互通,提高光纤宽带实装率和无线宽带利用水平,提升宽带网络整体运行效率。
(五)加强网络建设与发展宽带应用协同。在加强宽带网络建设的同时,支持宽带应用创新发展模式,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拓展宽带行业应用领域,推动宽带应用服务经济民生、促进信息消费,实现宽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六)加快宽带发展与加强安全保障并举。在大力促进宽带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和网络安全环境治理,为用户打造安全可信的宽带上网环境。
三、引导目标
2014年主要引导目标是:宽带网络能力持续增强,新增FTTH覆盖家庭3000万户,新建TD-LTE基站30万个,新增1.38万个行政村通宽带。惠民普及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固定宽带接入用户2500万户,发展TD-LTE用户3000万户。宽带接入水平进一步提升,使用8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宽带接入用户占比达到30%,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4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50Mbps、100Mbps等高带宽接入服务。创建示范效果初步显现,推动创建20个以上“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创建宽带示范,引领全国宽带发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推动具有良好宽带基础的地区,通过“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创新发展思路、加大政策保障”等开展创建工作,探索有地方特色的宽带发展模式,引领带动全国宽带发展。
(二)深入推进光纤到户,提升城市宽带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推动各地完善光纤到户验收备案工作机制,在加大光纤覆盖的同时,重视利用VDSL等多种技术解决老旧小区宽带改造问题,不断提升城市宽带接入能力和城域网传输交换能力。引导各地充分利用现有有线电视网络基础,加大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力度,加快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不断优化网络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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