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连出重拳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并将矛头对准通讯市场。
2014年2月19日,国家发改委确认,已经针对IDC发起反垄断调查。虽然IDC旋即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终止调查的申请,发布道歉声明并提交一系列弥补损失的方案,以期最快速度息事宁人,但业界仍然掀起了大规模讨论,由该事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更值得深省。“此次反垄断风暴值得业界集体反思。”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雷说。
老面孔
提起IDC,通信业界人士对其并不陌生。
这家厂商并不是咨询公司和“数据中心”,而是InterDigital Communication的简称。该公司于1972年在美国费城成立,经营无线通信技术许可业务,目前已在纳斯达克上市。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IDC通过收购掌握了CDMA在内的多项通信技术。高通正是以500万美元的价格,从其手中购得CDMA二代核心技术IS-95标准。
既然是靠专利赚钱,IDC自然有一套经营专利的商业模式。与高通将专利费计算在整体芯片解决方案成本中不同,凭借手中掌握大量通信专利,IDC向企业收取授权费;在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后,IDC会通过诉讼向企业发难。
由于IDC的专利涉及通信设备、手机、系统等众多门类,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对爱立信、苹果、三星等企业进行一系列成功的专利诉讼。从2011年起,三星、苹果和LG等厂商分别为其“贡献”了1.34亿、5600万和2.85亿美元的专利费。
然而因为专利属于私权,授权费用的额度掌控在持有者手中,所以厂商要支付多少费用,主动权掌握在IDC手中,这也正是后来华为与之交恶的根源。2011年12月,华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理由是IDC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高昂的专利授权费。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表示,按照国际惯例,IDC专利授权费占产品售价的0.019%,而其为华为制定2%的比例,二者之间相差将近100倍。仅此一项,几乎可以掏空后者一年的利润。若按照2%的比例执行,厂商的成本将提升10亿美元,中国手机用户每年将多支付60亿元人民币的费用。
近些年,中国通信市场迎来发展的黄金期,IDC也加大了向中国厂商索取利润的力度。2011年7月,IDC将中兴通讯列入侵权名单,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申诉,称其侵犯7项技术专利,并要求ITC禁止以上公司在美国销售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热点在内的一切侵权产品,费率高出三星十倍以上。“IDC的行为影响了中国通信市场的发展。”王艳辉表示。
依法制“暴”
近些年,由专利引发的诉讼事件屡见不鲜,国内厂商已意识到形势严峻,并开始各自建筑专利堡垒。
以中兴通讯为例,据统计,该公司已在全球布局5万余项专利、1.4万项已授权专利,尤其在LTE领域已声明基本专利800多项,全球占比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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