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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规范套餐消费提醒:运营商服务并不全面
http://www.cww.net.cn 2012年1月31日 09:13 新京报
工信部下发通知,要求7月起运营商对手机套餐使用是否超标提供免费提醒 近期,工信部下发通知,要求运营商对业务办理、套餐消费、国际漫游等消费行为进行免费消费提醒。该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记者了解到,目前三大运营商已推出一些免费提醒服务,不过这些免费提醒服务并不全面。 1月2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运营商对业务办理、套餐消费、余额不足、国际漫游等消费行为进行消费提醒,且消费提醒服务应免费。《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据了解,《通知》对于套餐消费做了明确规定。运营商要对超出套餐后的收费标准予以明确,用户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和达到套餐限量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均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收费查询方式。 部分提醒服务已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三大运营商均已提供数据流量提醒服务。 北京移动客服人员表示,用户可以办理套餐流量提醒服务,当用户套餐流量不足5M或者50M时,北京移动会以短信方式提醒用户。“此项提醒服务很早之前就有了,并且是免费的。” 北京联通客服人员表示,办理了数据流量套餐的用户可以选择按天或者按周接收流量提醒短信。 北京电信客服人员表示,当用户数据流量超过套餐限量或者达到约定套餐限量时会收到提醒短信以及之后的收费方式,但在未达到套餐限量之前,则没有提醒服务。 不过,对于语音套餐和短信套餐,北京移动客服人员表示,只有在超过套餐限量时才能收到提醒短信,套餐未用完时不会有提醒服务。用户如果需了解使用情况,需主动发短信或拨打客服电话查询。 北京电信客服表示,对于语音套餐,北京电信每月10日至20日会发送两次提醒短信告知用户使用量情况。北京联通客服则表示,对于短信套餐和语音套餐,尚未提供余量提醒服务。 国际漫游提醒服务缺位 除了套餐消费提醒服务,《通知》还明确规定对使用漫游至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主动、及时提醒用户当地漫游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的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不过,北京移动和北京电信客服人员均表示,暂未对漫游至国际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用户提供这方面的提醒服务。用户如果想了解相关情况,须主动拨打客服电话查询。 中国联通则表示,已于2011年3月1日推出国际漫游数据流量实时提醒业务。 编 辑:高娟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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