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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用户利益成欧盟电信监管主流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月20日 17:02    通信信息报    
作 者:陈凯

    欧盟现有的电信管制法律是2002年出台的,但快速发展的电信业,使现有管制无法适应迅速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对现有管制框架的修改就成为一种必然。

    欧盟电信改革背景分析

    在经过4年有关电信改革的讨论,2007年,欧盟提出了对电信框架审议的议题,在股东、电信管制者和电信业务用户两年的讨论后,又在欧委会和理事会进行了讨论。2009年11月4日,欧委会和部长理事会就欧盟电信改革达成了一致意见。

    欧盟委员会的初衷是建立一个泛欧的超级管制机构,将管制权力更大程度地集中到欧盟层面,以推动市场竞争。

    欧盟电信改革具体内容

    1、新管制机构

    管制改革后,建立欧洲新的电信管制机构欧盟电子通信管制者团体(BodyofEuropean Regulators of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简称BEREC),时间是2010年春天。

    新的欧盟管制团体将替代现有各管制机构间的松散合作方式;有助于确保公平竞争;对电信市场统一的管制。管制团体的决策由27个成员国的绝大多数国家电信管制者做出。BEREC的决策席位由27个成员国选出。

    2、各国相关法律的修改

    在新管制法规推出后,欧盟27个成员国的相关国家法律将依据欧盟的新管制法规进行修改,修改完成的时间是2011年6月。

    3、号码更换时间缩短

    现在,欧洲更换移动电话号码的时间是8.5天;更换固定电话号码的时间是7.5天,这意味着用户面临2-3周的等待。改革后,固定和移动号码的更换只需1个工作日。根据新法规,运营商与用户签订合同的最长期限从原来的24个月调整到最长12个月。

    4、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信息

    根据新的电信法规,将确保用户能更好地了解他们使用的业务、用户合同必须规范、最低的业务质量水平信息,以及不满足质量水平应做出的补偿和返还。用户的各种选择将在电话号码簿中列出,运营商提供的各种促销的质量水平也要有明确的信息。

    5、新的互联网自由条款,保护用户接入互联网的权力

    考虑到欧委员的强烈要求和围绕这一点的长期谈判,在新的电信法规中列出了新的互联网自己条款,清楚地阐述了各成员国在通过电信网接入和使用业务和应用时,采取任何措施都必须考虑用户的基本权力和自由。这是受欧盟人权和基本自由保护的,也是符合欧盟法律总原则的。

    6、保障提供开放和中立的网络

    新的电信法要求,确保所有欧洲的消费者能在具有竞争力的宽带业务提供商中获得更多选择。在新的欧盟法规下,国家电信管理部门有权制定最小的网络传输业务最小服务质量,促进网络中立和网络自己。此外,关于新的透明需求,在与用户签订合同前,必须通知用户、告知业务的特性、业务的质量、其它限制,比如最高带宽或连接速度。

    为保持互联网中立,欧盟做出了政府承诺,要使用现有的权力及新设备,认真开展检查,各国定期向欧委会和部长理事会报告网络中立性。

    7、用户保护,反对个人数据披露和垃圾邮件

    在新的电信法规中,欧洲居民的隐私权被列在重要位置,对于运营商和互联网提供商,要保护用户的名字、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信息,特别是每个通话和互联网的使用数据。需要保护因偶然或故意的泄露。这是欧洲第一次推出这类法规律。这意味着通信运营商在披露个人信息可能产生安全影响时,有义务通知相关部门和用户。这会刺激运营商,在通信网和业务方面的个人数据保护方面有所加强。

    此外,通过使用上网时所产生的系统缓存文件和类似装置,与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相关的法规得到了强化。互联网用户可从上网时所产生的系统缓存文件了解个人信息的情况,用户会很容易控制个人的信息。对于互联网业务提供商,也能更好地保护它们的商业,用户也可通过法律行动对抗垃圾邮件。

    8、更好地接入紧急业务号码112

    新的电信法规确保欧盟的居民更好地的接入紧急业务,因为接入需求从传统的电话扩展到各种新技术、要求运营商把通话者所在地点的信息送到应急机构。同时,改善人们对欧洲紧急电话号码112的意识。此外,在欧盟的法律中,第一次包括面向残疾人的终端设备提供业务和功能。

    9、各国电信管制者获得更大的独立性

    新的电信法规赋予各国电信管理更多的独立性,因为消除了日常的政治干预,并增加了防止各国电信管制者的专制。

    10、采取功能分离方式克服竞争在存在的问题

    欧盟各国电信管制者被授权,把电信运营商电信网与业务的分离作为他们的义务,这是2007年欧委会和27国管制者提倡的。2006年,英国完成了功能分离,宽带连接实现了飞速发展。

    功能分离可迅速改善市场的竞争格局,保持对新网络投资的刺激。新的欧洲法规增加了功能分离的内容,使各国正在开展的不同形式的功能分离(波兰和意大利)能保持与欧盟的全体模式的一致,有助于建立统一市场、形成有效竞争和提供更多的用户选择。

    11、加速所有欧洲人的宽带接入

    现在,欧盟农村地区人口的宽带网络连接率平均为70%。改革后,通过更好的无线电频谱管理缩小数字鸿沟,使各成员国能更普遍服务从窄带扩展到宽带,从而实现从模拟向数字电视的转变、有助于经济复苏、社会和经济的增长。

    改革特别强调频谱使用方面技术和业务的灵活性,使运营商更方便地引入创新技术和业务。灵活性的增加有助于经济的增长,有估计显示,每年对GDP的贡献可达到0.1%。

    12、鼓励下一代接入网竞争和投资

    电信法律改革重新确认了竞争的重要性。新的法规从立法上鼓励下一代接入网投资,这些网络基于新的光纤和无线网技术,可替代传统的铜线网,实现高速互联网连接。

    在新的法规基础上,欧委会计划于2010年上半年发布下一代接入网接入的管制建议。新的法规将管理网络元素的共享,比如:运营商间的管道、捆绑线路的共享。除了改善竞争和商业和用户的业务,还有助于降价运营商总部署下一代接入网的财务成本。

    13、改进电信市场的竞争

    新的欧洲电信法规给欧委会更多权力监督各国管制者提出的管制的改进。目标是避免管制的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可能会使统一电信市场出现扭曲。BEREC会出台一个建议,要求各国管制者修改或撤消可能影响统一电信市场建立的改革方案。

[1]  [2]  编 辑:颜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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