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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升民:手机电视三道考题,广电考赢了
2008年1月9日 08:45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新苗

    技术不看先进与否,看其能否规模应用

    事实上,看待一种技术,不能只看技术先进与否,还要考虑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能否较快取得突破实现市场应用的规模化。一旦能够突破,从而形成商业模式,这个产业就容易发展,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很多时候喜欢用是否先进来考量,而且,所谓先进落后又是个别专家或者厂家的意图发挥作用,但是,如何较快推进和实现产业的规模却是考虑不足,结果,好的东西总是停留在空中楼阁,无法让老百姓真实享受。

    与技术方式关系密切的是所谓技术标准问题。在这个领域,一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

    2006年10月,广电部门发布了移动多媒体广播的行业标准,结果引起有关方面很多的议论。随后,2007年有些部门也主推“手机电视”的国家标准,有些媒体指责广电部门对此态度消极。我认为这里存在一个误区,所谓的“手机电视”,实际是存在两种不同技术不同系统的东西。在我们的国家,目前还是实行通信和广播两种不同部门的行政管理,如果使用一个模糊的概念,两边都是难以接受的。属于点对点的3G或者WiMAX技术系统的“手机电视”,标准应当归属信产部管辖,属于广播技术一对多“移动多媒体广播”的标准,无论它是使用手机接收还是MP4接收,它都是属于广电部门管辖,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有些人出于无知,提出种种指责,有些人是明白,目的就是想把水搞浑,媒体应当警惕。

    有人可能会说,媒体的潮流不是向着“融合”发展吗?象美国就有FCC的机构,实现通信与广电的汇流。我们不是也在说“三网合一”吗。我认为,产业的融合汇流的确是一种潮流,无论在业务上还是在体制上,都有很多的事情要做。然而,这也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就有不同做法。就我们国家现状而言,行业划分部门管理依然存在,跨越这个阶段谈融合,是不科学的,脱离这个现实追求汇流,其实是拔苗助长。尤其是涉及到媒体的管理,任何国家都有其特殊政策,如果要改变既定的方针政策和管理体制,我想这不是一个广电或电信部门就能够决定的,因为事关国家安危。

    手机电视的三道题,广电考赢了

    综上所述,关于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摆在管理部门面前有三道考题。

    第一、标准管理的归属问题。大的原则应当是通信归信产部,广播归广电部。通信的手机电视在技术系统和服务系统归信产部,内容部分可能会牵涉到广电的管理范围。移动多媒体广播,从发射技术到业务内容,显然是广电的事情,那么,标准也属于广电所管辖。

    第二、标准的知识产权问题。无论是通信的手机电视还是广电的移动多媒体广播的标准,一个重要的考量就是其自主知识产权的含量。涉及到国标之争,目前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还有些名流屡屡上书,其实,采用谁的标准,不能光凭声音大,来头大,考虑各项技术参数同时要注意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这就是技术标准所包含的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当中含有许多技术专利,一旦启用就发生费用问题。有些机构提出的标准,标榜“民族工业”,实际是海外机构的专利加了巧妙包装,反观广电去年公布的行标,完全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而且,声明不向任何企业收取专利费。这是有利于产业培育,同时也符合国家利益。

    第三、能否在奥运应用的问题。2008年奥运,不只是体育的奥运,也是科技的奥运,电信的“手机电视”也罢,广电的移动多媒体广播也罢,能不能在奥运上应用就是一个最重要的考试。全国人民都在期盼北京2008年奥运的召开,在即将来临的奥运8月,谁能做到大量的普及,做到一定的应用规模?据说,电信某位副部长2007年内称,3G手机还无法大量使用服务奥运。而广电部的王太华局长表示,CMMB手机电视可以服务于奥运。

    因此,我自己的判断,在管辖归属、知识产权和奥运应用的三道考题,广电考赢了。12月26日在深圳所展示的移动多媒体广播产业链情形,实际就是对社会的一个正面回答,需要社会各界包括电信部门在内引起重视。我对该事件的评价是:深圳召开的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峰会(CMMB)会议意味着,2008年带有主导性的媒体出现了,是业界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志性事件。

[1]  [2]  [3]  编 辑:李新苗
关键字搜索:移动多媒体  新媒体  数字广播  CM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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