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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 |
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旨在加强战略引导和系统部署,推动我国宽带基础设施快速健康发展。 其要求:到2015年,初步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进乡入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0%,第三代移动通信及其长期演进技术(3G/LTE)用户普及率达到32.5%,行政村通宽带(有线或无线接入方式,下同)比例达到95%,学校、图书馆、医院等公益机构基本实现宽带接入。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兆比特每秒(Mbps)和4Mbps,部分发达城市达到100Mbps。宽带应用水平大幅提升,移动互联网广泛渗透。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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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 |
近年来,我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和保护难度不断增大,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出台《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可以进一步完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目前,部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重视不够,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规范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进一步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规则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定的制度和措施,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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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营商校园市场经营行为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中明确规范了原有电信运营商在进行校园中一些不当的行为,其中包括与学校等各级教育机构或下属部门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含口头协议),禁止或限制竞争对手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营销活动;非法获取学生、教师或学生家长个人信息(如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未经本人许可向校园用户邮寄或与其他单位合作邮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和业务宣传资料;强制校园用户选择移动业务和宽带业务等组合类电信资费方案,在对电信业务以套餐方式进行销售时,不提供套餐包内各单项业务的资费方案供校园用户选择;与学校、学校下属部门或学生社团组织签订佣金、业务运营分成协议,或聘用教师在学生中发展电信业务用户等。《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校园电信业务经营及网络建设等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保障学生用户公平、自愿选择电信服务的权利提供了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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