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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互补供电系统在运营商的应用
http://www.cww.net.cn 2012年4月28日 11:01
按接受太阳能辐射量的大小,全国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地区,具体见表1。 表1 全国按接受太阳能辐射量大小分为五类地区 国家标准规定太阳能的应用要求太阳辐射功率在180 W/m2以上,由图1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可以进行太阳能推广应用的主要区域有两类地区。 l 一类地区(丰富区) 西藏西部、新疆东南部、青海西部、甘肃西部 l 二类地区(较丰富区) 西藏东南部、新疆南部、青海东部、甘肃中部、宁夏南部、内蒙古、山西北部、河北西北部、云南北部、海南西南部等。 3 系统设计原则 光电互补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单元、整流系统单元以及一套一体化控制单元。由于受到自然资源差异的影响,相同的通信负载,建站地域不同,其供电系统规模就不同。在进行系统设计时,应按实际系统需求进行设计,包括以下几点设计原则。 (1)充分考虑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一,由于通信站在通信网络中的节点作用,因此对通信站供电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供电系统必须满足通信设备24小时x7天不间断运行的需要。 第二,由于太阳能、风能等自然能源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着季节性和地域性的差异,因此需要针对每个建站地点的气象数据进行分析。其中,气象数据应为经多年测量而获得的统计数据,从而避免由于短时期内发生的气候异常,造成设计结果的偏差,造成系统容量设计偏大或偏小。 第三,在系统设计和部件选配的过程中,应采用成熟技术和适合工业级应用的产品和元器件。例如,太阳能组件和风机产品,应符合国内外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拥有良好的业绩;蓄电池的类型,则应考虑到运行环境和维护条件等因素;高频开关电源,应考虑自功耗及散热方式;控制单元应具有模块化和冗余备用控制器的结构,在电气和结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器件耗电量、散热、冷却方式等对系统可靠性的影响。 (2)合理地匹配太阳能、市电的比例,以达到经济合理 在光电互补供电系统中,太阳能、市电的发电量比例达到多少为最佳,并无定量的结论。基本原则是,在确保系统可靠运行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太阳能自然资源,通过合理的匹配以达到最高的性价比。 (3)完善的系统监控能力 在光电互补供电系统中,由于系统部件较多,且运行方式和特点也各不相同,因此就要求控制单元能够对系统中每一环节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并在故障发生时及时发出告警信号。 控制单元的监控量一般包括:系统电压;负载电流;蓄电池温度;负载及蓄电池熔丝;三相交流电的电压;交流缺相或中断故障;太阳能子阵故障、风机故障、整流模块故障、防雷模块故障;其他环节的保险及断路器状态等。控制单元应具备必要的通信功能,例如在本地通过LED灯和液晶屏显示;提供RS-485通信接口,将数据上传至集中监控系统,实现远程监测和控制。 4 系统方案和工作原理 来源:通信世界网-电信科学 作 者:中国联通网络公司网络建设部 康 凯编 辑:魏慧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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