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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郝劲松:听证会违反多项规定
2008年1月22日 13:30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康钊

    新浪科技讯1月22日上午,曾宣称要起诉发改委不公开听证会的青年法律工作者郝劲松也出现在手机漫游费听证会下调现场。他说,我认为此次听证会违反了《政府听证办法》多项规定,并且两套漫游听证方案都不合理。

    在会场一楼,郝劲松举着写有“听证会”三个字的一张白纸,抱着一个花瓶,称,“目前的听证会是花瓶,按照听证的具体办法,听证应该公开举行,听证代表应该选拔产生,

    他表示,“我自己用特快专递1月4日向发改委价格司递交了听证代表资格申请和旁听证这两个申请”。但是自己申请之后都没有任何回音,《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郝劲松认为此次漫游听证会违反了下列规定,其中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是由国家发改委自己颁布的,其中第五条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应该遵循公正公开原则”;第六条规定“听证会应该接受社会监督,显然这次就是闭门听证,不接受社会监督”。另外,2007年第91号公告,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2001年第91号公告,听证会将进行公开听证,他们自己这么承诺,但又不这么做,这样做不符合政府诚信的形象;第10条规定“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这5个代表都不是选拔出来的”。

    还有第十三条规定“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旁听申请。经批准后参加旁听”。郝建松认为:从这点看,公民有旁听的权利。而且涉及到5亿人的国家级大型听证会,也应该允许另外一些公民旁听,连法院公开审理的案子都允许公民旁听。为何政府自称听证会又不允许旁听?

    他还表示第十三条还有一个漏洞:所谓权利必须有司法救济,可以启动司法程序来保护你的权利,通俗点说,有人剥夺了你的权利,有没有人来保护你,要是没有人来保护你,那么你的权利无法实现,那就只是纸上的权利,没有司法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

编 辑:小岛
关键字搜索: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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