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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对无线电进行管理
http://www.cww.net.cn   2009年9月4日 09:23    北京商报    
作 者:李薇

    工信部昨日宣布,为保障首都国庆60周年活动各项无线电业务所需的无线电频率资源,工信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首都国庆60周年无线电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在10月8日之前对北京无线电进行管理。

    根据《规定》,进入特殊控制区域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由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或者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进行核验,粘贴“首都国庆60周年活动无线电设备专用标签”,并在专用标签上注明的时间、区域内使用。

    《规定》还指出,任何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及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产生有害干扰,可能对国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危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有权立即采取行政手段或者技术措施对其无线电发射或者辐射予以制止,必要时可切断电源或者强制拆除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

编 辑: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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