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向香港扩大开放电信市场
6月29日,在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下简称《补充协议四》)规定,内地从2008年开始向香港开放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据签署的《补充协议四》,内地“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提供《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内地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无地域限制。香港服务提供者拥有的股权不超过50%。”
据了解,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是虚拟专用网(VPN)的一种,在电信分类目录下属于增值业务。
据广州电信增值业务部工程师介绍,目前很多公司企业往往采用VPN建设其内部网。“它是基于互联网的IP加密。比如一个公司对其下面分公司的内部网络常常使用VPN来构建。”
对于本次内地向香港开放电信增值业务市场,有学者认为很可能是未来香港电信运营商进入内地的前奏。
不过,据著名电信观察家项立刚表示,开放VPN领域对国内电信市场影响非常有限。项立刚认为,一方面因为VPN总体上仅仅是一种增值业务,而不是更为核心的基础业务。另一方面,由于电信公司铺设网络极其昂贵,因此即使全面开放,香港本地电信运营商基于资金门槛等原因也难以进入。项立刚认为,由于电信业务涉及面广泛,因此即使是WTO协议中都没有承诺大规模全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