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马玲
事实上,为了提供完整的手机电视业务,上述三种实现技术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之间不是完全相互替代的关系,通过合理的设计,它们之间完全可以扬长避短、互补共存。
手机电视产业未来发展思考
手机电视的大部分实现技术虽然来源于地面广播电视,但它也有着自己的特点:作为终端,电视手机需要非常强大的节电性能,这对传输技术包括手机软件、芯片和终端屏幕的节电性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此外,手机电视应该是在一定区域或者是在一定国家内能够漫游、使用的一种业务。但从目前手机电视技术的发展来看,各种技术共存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能在一定区域或国家采用统一标准和统一频率,则有利于整个产业发展和业务的应用。
在运营方式上,移动运营商具备比较丰富的互动性业务运营经验,在用户管理和结算方面也有很大的优势。手机电视的应用对移动运营商来说,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网络能力,提供更加丰富的业务;而对广播公司来说,手机是电视传播的新渠道,他们可以充分利用内容资源,扩大用户范围,实现广播网络的移动化。目前我国的手机用户已超过4亿,而我国普通家庭拥有的电视机台数也已经达到3.5亿左右。可以想象,两者结合所产生的手机电视业务将产生怎样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为此,我国应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手机电视技术与标准的研究工作,为该业务在我国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
手机电视技术发展
从用户的角度来看,手机电视就是利用手机终端收看电视节目并进行一些个人操作的一种业务。手机电视业务的推出是建立在移动数据业务的普及、手机性能的提高以及网络传输能力增强的基础之上。该业务最初是通过移动流媒体技术以单播的形式提供给用户,但网络带宽的限制大大制约了并发用户的数量。2002年底国际上的一些相关研发机构和公司开始对在手机上实现以广播形式接收高质量音视频内容的技术进行研究。研究的内容主要针对以下几方面的需求。
1.广播传输:为了更好地提高频率资源的利用率,为更多的用户同时提供服务,需要采用广播的方式提供业务,而广播传输技术则是其中的关键技术。
2.终端节电:由于需要在以电池供电的手机终端上实现电视节目的接收和播放,因此终端节电成为一项非常关键的技术要求。
3.业务管理:手机电视不是以高质量的音视频效果来吸引用户的,因为手机电视能提供给用户的收视体验是不能与数字高清电视相比的。只有通过实现用户和网络之间双向的信息交互,打破传统被动接收的服务模式,实现用户个性化的操作,才能够为用户提供真正有特色和有吸引力的服务。要做到这点,一方面网络需具备双向的交互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网络能够提供灵活、可靠的用户和业务管理能力。
4.漫游能力:由于手机终端用户的移动性很强,因此用户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时很自然地希望能够实现业务的漫游,这也是手机电视与传统电视的一个重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