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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在华上交专利 手机电视标准再起波澜
2007年7月3日 00:40    ChinaByte    评论()    阅读:
作 者:于艺婉  

     今天,天极ChinaByte从佛山数影电子了解到,该公司已向为韩国电子通信研究所提供代理服务的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发出了函件,提出对韩国电子通信研究所在中国申请四项专利的严正意见。

     韩国抛出“专利鼠夹”?

     “以下四项在DAB传输系统上提供包括视频的多媒体广播服务的相关技术专利若在公开十八月内,如没有收到否定意见,批准成为中国的正式专利,则对我国中国标准化协会公告的的CAS 158-2007电视手机标准(CDMB)产业化实施造成严重威胁。”佛山数影相关人士说。 今年5月18日正式公布的CDMB标准是TD-SCDMA+DAB+AVS的集合体,其中TD和AVS都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DAB也是国家推荐性行业标准。

     据了解,韩国电子通信研究所申请的四项专利号分别为200380110600.3,公开日为2006年11月8日;200380110732.6,公开日为2006年12月13日;200380110427.7,公开日为2006年8月16日;200380110800.9,公开日为2006年12月13日。

     其领域分别涉及数字音频广播系统中用来转换多媒体业务的媒体流的装置和方法;用户数字音频广播系统中的多媒体服务的多媒体流插入设备和方法;用户数字多媒体广播的系统和方法;以及控制数字音频广播系统中的比特速率的方法以及使用该方法来转换媒体流的装置和方法。

     中国业内:DAB早已是“免费大餐”

     “在DAB传输系统上提供包括视频的多媒体广播服务的实验和公开报道在中国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了,2001年九运会期间,江总书记乘坐的面包车上安装了一套由中国技术人员研发的在DAB传输系统一路彩电的广播试验,受到了江总书记的好评。”佛山数影人士说,“所以,韩国电子通信研究所申请的四项相关专利早已失去时间有效性。”

     该人士还同时称,他们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函澄清此事,但还没有收到回复。发给北京柳沈律师事务所的函件也是石沉大海。天极ChinaByte拨通柳沈律师事务所电话后得到的答复是:“相关负责人不在,而且,我们也不接受媒体的采访。”

     据了解,DAB标准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成为数字广播的国际标准,其专利权人是飞利浦光灯制造公司,该专利已于1998年因未缴年费而终止专利权。所以,使用DAB标准可谓一道免费大餐,而且就在去年5月,国家广电总局已经颁布DAB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端午节”事件不能重演

     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数字音频广播(DAB)标准,适用于移动、便携和固定接收机传送高质量数字音频节目和数据业务。当时,中国广东、北京和上海三地获得广电总局的批准进行数字多媒体广播的试验。

     “在DAB上运行不同的音视频编解码就会形成不同的标准,韩国电子通信研究所这样做就把所有在DAB上运行的多媒体广播都变成自己的东西了。” CDMB标准主要推动者、多媒体通信广播标准化委员会主任楼培德说,“这就重蹈‘端午节’覆辙了。中国手机电视‘端午节’又将被韩国抄袭为韩国手机电视的‘端午节’。”

     2005年11月,由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一度沸沸扬扬的中韩端午节“申遗”之争以韩国的胜利而告终。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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