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被”运营商集体切断信号,到底为何?

作者:黄海峰 责任编辑:甄清岚 2020.01.11 22:33 来源:通信世界全媒体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近日有报道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铁塔暂时无法为河南省文峰区宝莲寺袁薛庄村提供手机通信相关的服务,也不再受理贵村的网络信号投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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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又是“入场费”的问题。不久前,当地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发布公告显示,此前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都署了相应的通信设备,保障该村正常的通信服务。但后来,该村委会通知三大运营商及铁塔公司需要协商线缆入地事宜,并自行预埋并穿好光缆,运营商只能通过向该村支付租赁费用或一次性支付约十几万元的购置费。

三大运营商及铁塔公司认为无法承担村委会提出的购置费用,且村委会提供的地埋光缆不符合通信条件,无法迁改。

之后,根据公告显示,在2019年12月,该村委会擅自将光缆剪断,并且抢修人员发现部分通信杆已被拔出,无法修缮。因此,三大运营商及铁塔公司最终表示,无法继续提供该村的通讯服务,也不会再受理村民关于网络信号的投诉。

对于该事件,笔者有以下几点分析。首先,擅自剪断事件性质非常恶劣,违反了刑法。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该村收取的购置费用,明显是“入场费”。该村委会自行预埋光缆,请注意是单方面自行铺设,之后强行向三大运营商及铁塔公司售卖,背后恐有利益诉求。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再次,村民被代表,利益受损,应站出来阻止个别人。业界想要知道的是,该村委会的行为是否能代表全村人的意见,是不是村委会的个别人为了某些利益而用全体村民做筹码呢?

全体村民都使用不了通信服务,让不少村民觉得自己很无辜,感觉被代表。当村委会个别人有这种行为的时候,其他村民应该站出来,而不是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不要等到后果已经产生了,才跑出来抱怨。

八十年代时,“要想富先修路”的口号响彻全国。笔者认为,如今这句话依然可以继续执行,只是这条路更多的指的是通信线路。

要知道,网上关于村民通过互联网网络售卖积压农产品的新闻,不绝于耳。比如,通过网络山西运城市盐湖区向广西出售1.5万公斤苹果,山西原平、隰县积压几千吨的酥梨通过网络3天内被抢购一空,中国红枣第一县临县严重滞销的红枣,通过网络一个月内销售900多万元。

在万物互联的今天,切断通信信号,就等于让自己完全与这个世界孤立,今后还如何生活和发展?这需要整个村子集体考虑清楚。

最后,5G和千兆宽带时代来临,国家在大力推进,运营商响应国家要求积极部署,各地政府和业主不应该设置障碍。我们全社会必须重视5G和光纤这双千兆入场难问题,应该吸取高铁的成功经验,积极铺设信息领域的“高铁”,充分解决双千兆网络入场难等挑战。

运营商如今是商业组织,但承担着普遍服务和提速降费重任,政府应该给予运营商实质性的支持。比如今年以来,我们看到各地政府非常重视5G的发展,督促运营商加速5G建设,发文要求各场所配合。但发文不是命令,涉及到具体的利益,一些业主还是能够找到理由索要入场费。

在5G网络入场建设中,运营商作为企业处于弱势,需要与各场所业主一家一家谈判,解决寻找站点、改造电源等问题。运营商希望能得到实质性的支持。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就建议,政府组织国资企业强力开展建设工作,“啃”入场难的“硬骨头”。运营商则做好规划、招标、网优以及业务开展。这种省一级政府集中参与的创新模式,甚至是直接的投资,将真正解决运营商建站难、升级网络被刁难、甚至被敲诈的问题。因为恐怕没有业主会直接向政府索要“入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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