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分析师杨光:公平使用原则可使利益与发展二者兼得

作者:孟月 责任编辑:甄清岚 2018.03.13 07:11 来源:通信世界全媒体

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瞄准漫游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取消手机流量漫游费要求后,工信部已经确定了具体的实施时间,三大运营商也先后表态,将立即行动,全力以赴。随之产生诸多疑问,取消漫游费将会由何种形式实施推广?主要面临的挑战是什么?针对此,近日通信世界全媒体记者采访了Strategy Analytics高级分析师杨光。

《通信世界》:取消“流量漫游费”与全国套餐/不限量套餐是怎样的关系?

杨光:目前国内运营商的资费结构普遍是全国统一套餐与本地化套餐相结合的形式。集团公司制定全国套餐,其中包含的流量,不管是不限量还是有限量的,都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同时,各个省市公司,往往又会根据本地情况,有运营成本的因素,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收入和支出水平以及市场竞争情况,来推出本地资费套餐,这其中往往包含有相当数量,甚至是不限量的本地流量。本地流量只能在本地区使用。

相对全国流量,本地流量的资费一般会有比较多的下调。因为一方面不需要考虑不同省市公司间的结算费用,另一方面流量的使用范围也是一个很好的差异化手段,对于不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经常性旅行的用户,本地流量资费更为经济适用,而对需要经常性旅行的客户,往往是高端商旅用户,收取一定的溢价,也符合经济规律,并能体现移动通信网络支持移动性的本质特征。

《通信世界》:取消漫游费将会由何种形式实施推广?制定者、实施者主要面临的挑战是什么?

杨光:为了落实取消漫游费的政策,可能有几种路径。一个是本地流量的全国化,即目前的本地流量直接转换为全国流量。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现在本地流量的资费明显低于全国流量,可能会有大批原全国流量的用户转至本地套餐,从而对运营商收入造成冲击,运营商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将面临挑战。第二种可能是完全统一的全国套餐,即各个运营商不再提供低价的本地流量,而全部统一为全国流量。由于各个省份、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低收入地区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尤其是中低端用户可能无法再享受到原来低价的本地流量,造成实际支出的上升,这就背离了取消漫游、提速降费的政策初衷。

《通信世界》:由于经济发展的不一致,网络建设运营成本不同,一些成本较高地区相应的本地资费可能也会比较高,取消漫游费,如何平衡运营差异?

杨光:为了同时实现取消漫游费、保护低收入省份消费者利益,和保证运营商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多重目标,可能可以在保留本地资费的基础上,制定漫游场景的公平使用原则。欧盟的“roam like at home”政策就是很好的参考。在这个政策框架下,移动用户在欧盟内不同国家间旅行时,只要满足一定的公平使用条件,即可使用本国的套餐,而不需支付任何漫游费用。但若在漫游地的时间过长或使用量过大,运营商则可向用户收取一定费用。对于在本国签订了不限量套餐的用户,运营商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漫游流量的上限,超出上限之后,用户也需支付额外费用。这些额外收费的标准都受到监管机构严格的上限管制,并将逐年降低。运营商也要保证流量上限能满足用户正常的使用需求,而且这一上限也可成为运营商资费差异化的亮点。

《通信世界》:您觉得取消流量漫游后对运营商有何种影响?

杨光:我个人觉得,这样一种基于公平使用原则的制度框架应该能比较好的兼顾消费者利益和运营商可持续发展能力。当然,这对政策细节的制定、日常监管的执行,以及运营商的IT系统和市场经营都会提出更高要求。好在取消漫游收费的政策目标并不是最近才提出来的,在2017年两会期间,总理就提出过这样的政策目标,只不过先行落地的是语音和短信的漫游。从上年两会到今年年中,运营商和监管机构已经有足够多的时间来进行详细的研究与论证。我相信我国产业界应该有足够的智慧来平稳实现这一政策目标。

来源:《通信世界》杂志3月15日,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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