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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5部门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
http://www.cww.net.cn   2012年5月31日 15:32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作 者:王剑峰 刘伟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住建厅、通信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光纤到户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自2012年7月起,山东省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等,应全部达到光纤到户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接入公用电信网前,省通信管理部门要严把接入关;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通信管理等部门,将信息配套设施验收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统一备案,保证工程质量。

《意见》要求,住宅小区、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自2012年7月起,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等,应全部达到光纤到户要求。住宅小区、商住楼的信息基础设施应纳入设计文件。设计审查部门在审批设计时,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应依法定职责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竣工后、接入公用电信网前,省通信管理部门要严把接入关。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通信管理等部门,将信息配套设施验收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统一备案,保证工程质量。

《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和监督,加大光纤到户建设的组织推进力度,及时解决推进光纤到户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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