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马晓芳
日前,信产部公布了新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一直受到各方质疑和诟病的互联网结算问题终于有所改变。
《办法》显示,从2007年12月1日起,中国电视、中国网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骨干互联网相连时,应该按照不高于新规定的结算标准与固网运营商结算,非经营性互联单位结算费用标准减半。
据了解,旧的结算方案分为三等,按照速率各不相同。新结算办法取消了对结算速率的划分,固定无论速率多少,统一以1000元/月M为标准。按照这一标准,互联网网间结算费用有了大幅度降低,下降幅度为50%~60%。
虽然从2004年开始,运营商的网间结算问题就已经列入信产部的重点工作,但相关的政策由于运营商的利益冲突迟迟未能出台。
业内人士指出,新的结算办法对中国联通和中国铁通等没有骨干网的运营商是利好消息,有利于保持运营商之间的平衡。中国铁通就曾经表示,因为过高的网间结算导致其网吧业务亏损并被迫退出市场。
中国联通数固业务部总经理朱士钧也曾介绍,按照传统结算办法,中国联通需要向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交纳2200元/M的结算费用,无论是数据从固网流向联通还是从联通流向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