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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校不得将开通电信业务作为入学必备条件
http://www.cww.net.cn 2012年8月1日 16:10
今后,高校与通信企业要尊重校园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校园用户使用指定通信企业的电信业务或电信终端设备。与此同时,高校不得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及电信业务宣传资料,不得将办理或开通电信业务作为入学报到的必备条件。这是记者7月3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我省要求,高校与通信企业的合作,应遵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通信企业与学校不得签订排他性的电信服务协议,阻止其他通信企业进入校园提供电信服务。已经签订的,应依法中止执行。通信企业在校园内的市场营销行为,必须接受校方统一管理,在指定场所开展电信营销服务。学校应为通信企业进入校园开展基础电信服务提供便利,满足校园用户多样化的通信需求,不得以进场费和赞助费等名义向通信企业收费。严禁在校园内收购竞争对手在网用户的电信终端设备以及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 来源:《江西日报》 作 者:李文亭 章梦怡编 辑:魏慧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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