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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标无推动:IPv6期待国家战略
http://www.cww.net.cn   2012年4月16日 14:21    

过渡技术不成熟、运营商私有地址+NAT的无奈选择、IPv6业务内容欠成熟,重重问题摆在IPv6面前,虽然国家发改委已经明确了IPv6时间表,但前途绝非一帆风顺。

■本报记者 陈宝亮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今时今日,孟子的这段名言用来形容IPv6最为合适不过。

1978年,互联网确立采用32位长度的IPv4地址,这在当时完全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是到了1992年,IPv4的弊端已经逐渐显露出来:IPv4的地址将在可预计的30年内耗尽、路由表膨胀等等。

意识到这些问题,当时的科学机构开始尝试开发新一代的IP协议。经过一系列的争论、探讨,最终在1994年6月,Pings仲裁委员会从几种提案中选择了地址长度为128位的SIPP协议,改名为IPv6。IPv6诞生之初就肩负着重要使命:解决即将到来的地址危机以及其他一系列问题。2011年2月,全球IPv4地址告罄;4月,亚太地区IPv4地址分配完毕。今年,三大运营商库存的IPv4地址也将分配一空。

2011年12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发展我国下一代互联网产业。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的路线图和主要目标:2013年年底前,开展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网络小规模商用试点,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演进路线;2014年至2015年,开展大规模部署和商用,实现国际互联网协议第4版与第6版主流业务互通。IPv6终于作为官方认可的主角,开始登上下一代互联网的舞台。

过渡仍不成熟

从1994年到今天,IPv6与IPv4经历了20多年的磨合期。然而时至今日,我国拥有3亿IPv4地址用户,但IPv6用户却仍然不足200万,差距仍然很大。

也许,IPv6是近20年出现的对互联网最为重要的技术,但同时,IPv6也是20年来唯一一个踌躇在互联网大潮中的技术,其他技术要么迅速壮大、要么昙花一现。

清华大学教授、CERNET中心副主任李星对这个现象给出了最准确的答案:“如果说IPv6设计中有什么缺陷,那就是与IPv4不能互通。如果它们之间可以互通,那么现在也根本不会出现这种局面。”该原理可以这样理解:彩电用户可以观看黑白影像、手机用户可以与固话联通,所以彩电替代黑白电视、手机取代固定电话的过程一帆风顺。但IPv6用户无法浏览基于IPv4的网络内容,这是IPv4与IPv6最根本的矛盾。

既然无法互通,那么只能过渡。过渡就是运营商的网络同时支持IPv4与IPv6的访问、同一互联网业务同时具有IPv4与IPv6内容。这决定了过渡任务是运营商与ICP/ISP的共同责任。

针对运营商的网络过渡技术,业内推出了一系列的方案:IVI、双栈、隧道、翻译、NAT、6RD、LAFT6等。虽然技术之间仍有些许争论,但“不同的过渡技术,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是厂商对当前多种技术并存场景给出的最中肯的评论。

但这些技术是否能满足运营商的需求?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副院长赵慧玲给出她的观点:“技术种类多种多样、设备成熟性有待发展,过渡技术成熟性不足,仍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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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产业报   作 者:陈宝亮编 辑:魏慧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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