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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软件涉嫌“山寨”遭彭博起诉
http://www.cww.net.cn   2012年4月12日 10:53    

雷同的键盘,同样是白色双屏幕的显示器,连使用软件的一些背景、操作方式等都与美国彭博公司的终端系统雷同,有网友感叹:“两者界面的相似度有点太过了,连命令都照人家抄袭。建议大智慧的工程师还是有点骨气。”大智慧新品因此正遇到麻烦。

4月11日,彭博(Bloomberg L.P。)公司起诉大智慧(601519.SH)侵犯特有装潢(彭博终端)的不正当竞争在上海市一中院开预备庭,双方分别作了证据陈述以及质证。

彭博方面指称大智慧一款名为“大智慧投资家”的终端产品与其特有装潢具有相似性,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是否存在抄袭?

大智慧董事长张长虹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大智慧投资家”是公司2010年研发的新品,目前销量并不是特别高。

就“大智慧投资家”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这点上,彭博方面代理律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大智慧产品在软件及硬件上,都模仿了彭博终端。

彭博代理律师在现场展示了彭博终端,并且拆箱让审判员查看他们购买的“大智慧投资家”终端。两种终端机器的主要配置,都是一个“双屏”显示器和一个键盘。但大智慧代理律师则称,显示器都是电子企业生产的标准配置,并没有什么特别。

再以颜色为例,双方的键盘上都有很醒目的土黄色、深蓝色和红色功能键。而且这些功能键所在键盘的位置也较为接近。

谈及大智慧的“金融投资家”键盘,为何会采用上述与彭博键盘一样的颜色这一情况时,大智慧的代理律师称,“黄色代表炎黄子孙”、“蓝色代表天空和大海”。这些颜色在大智慧看来,是金融信息领域所“通用的”。

而彭博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这种被大智慧宣称“以国际高端标准打造”的设备,就是一种对彭博设备的抄袭。

知名商品之辩

彭博代理律师还提出,因“大智慧投资家”在彩色键盘、双屏幕以及软件操作界面等方面,与彭博终端产品相似度很高,会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存在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其中第二项“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为了验证彭博这一“知名产品”受到了影响,该公司的代理律师列举了大量证据,如彭博在中国及国际上的知名度、彭博通讯社及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彭博进入中国所做的宣传活动等。

记者观察到,彭博方面举证的案卷超过三十册,其中一部分塞满了一个中型的旅行箱,另一部分则堆在了庭审席位上,若它们都放在一起,足足有一个普通成人的高度。

但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原告的大部分证据与本案争议焦点关联度不大或无关联,“原告的证据只能证明彭博很出名,但不能证明他们的终端软、硬件知名度很高。也不能证明彭博终端机的装潢是其特有的。”

辩方律师也称,彭博的商誉能否转移到彭博终端产品上值得商榷。不过这似乎也意味着,一旦彭博商誉可以转到彭博终端产品上,或许其终端产品就具有了知名商品的部分要素。

彭博方面也提出,两家公司“双屏幕加键盘”且相似度较高的终端产品,会令消费者混淆。大智慧的代理律师很讨巧地从渠道上作出解释:“人们是无法在市场上看到彭博机器的,需要先联系彭博的销售人员。销售渠道的不同,不会让两者被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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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   作 者:钟毅 王佑编 辑:林雪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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