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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维护文学版权 彰显企业风范
http://www.cww.net.cn   2012年3月8日 14:18    

带着希望和梦想,《互联网天地》作为独家报道媒体跟随中国互联网协会领导一同踏上了“寻找之旅”,去“寻找中国互联网责任与活力”,盛大网络成为了我们寻找活动上海站的首个拜访企业,也拉开了我们此次寻找行程的序幕。

伴随着轰轰烈烈的视频分享网站之间版权之争的逐渐平息,互联网领域中的又一股版权浪潮渐渐袭来,这次是文档分享平台之间的版权之战,决战双方分别是盛大文学和百度文库。

其实,盛大和百度早在两年前就开始了版权之争,2009年12月17日,盛大文学宣布对百度提起诉讼,理由是百度在搜索结果及贴吧中收录了大量的网络文学盗版,这些作品侵犯了盛大文学的权益。12月18日,盛大文学发起“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宣布由于百度对盗版网站采取默许、纵容态度,盛大文学将对百度提起民事诉讼。会议同时发起反盗版宣言,张抗抗、莫言、韩寒、虹影、石康、石钟山等百名作家签名支持。

2010年3月,盛大文学起诉百度侵权一案由上海卢湾区法院正式立案,这是自2009年12月盛大文学宣布将起诉百度后的首次关键进展。在之后的数月,此案件让盛大和百度成为了徘徊在互联网风口浪尖的公司,引发了人们很多议论,但是案件却迟迟未出结果。终于,在2011年5月10日,上海市卢湾区法院对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百度公司存在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行为,应赔偿盛大文学的经济损失。

从对一些侵权案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很多涉及侵权问题的公司都是因为滥用避风港原则,才会纵容侵权盗版。所谓避风港原则,就是指在自己不知情的前提下,遇到盗版是可以免责的。但是针对避风港原则滥用,还有一条重要的红旗原则,即“当侵权行为明显到如同鲜艳的红旗一样,连普通人也一眼能够看出时,网络服务商就不能够再视而不见,应该负起监测、删除、排除的义务。”百度在此次事件中也或多或少会有此做法,可以说盛大的出击可以算是给了其当头一棒。

曾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凡侵权案件,最后能打赢的,算一算能得到的赔偿,再算算为打官司付出的成本,十有八九是得不偿失。因为诉讼成本过高,得到收益过低,许多企业和个人在面临侵权时,往往忍气吞声了事。更何况对手是百度这样一个比较强势的公司,与百度打官司,对企业的发展很可能产生致命的影响。然而盛大文学却有勇气站出来,反对侵权盗版行为,这点不得不令我们钦佩,但站在另一个角度看,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是不是最好最恰当的方式却仍然值得商榷。

打了胜仗的盛大虽然得到了百度的赔偿,但势必也因此伤了不少元气,盛大如何调整内部业务的战略部署,缓解官司带来的伤痛;如何看待我国文档分享平台之间版权问题的未来和前景;如何在经历与成长中完善自己、发展业务、巩固地位都是我们十分关心、想要找寻的答案。再加上曾经引发很多网友争议的盛大游戏、长久以来被人们广泛关注的盛大电子书的发展情况、盛大文学的现状以及盛大公司出了名的游戏式员工管理模式等都令我们好奇,迫不及待想去探寻这个互联网企业内部所蕴藏的魅力、能量和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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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天地》   作 者:李萌编 辑:林雪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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