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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新36条细则进入待产期 关键要打破央企垄断
http://www.cww.net.cn 2012年2月23日 08:29
6月底前出台,垄断“三重门”能否一拳击破? 21日,国家发改委召集45个相关部门举行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今年6月底前出台“新36条”的实施细则。“新36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该政策出台两年来,除医疗行业外,各分管行业的部委都没有出台实施细则。 南都记者采访获悉,各部委上半年出台细则的悬念不大,但能否将细则落实到位仍然难料。去年广东省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总投资比例超过6成,但主要集中在工业、房地产等领域。央企垄断,以及政策已放开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等仍严重阻碍民间投资。 细则能否落实仍难料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12年上半年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相关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2月21日,发改委召开由科技部、卫生部、工信部、国资委等相关45个部门参加的会议,部署落实工作。 此前,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新36条”出台后,发改委负责统筹,推动各部门落实。但截至目前,除医疗行业外,各分管行业的部委都没有出台实施细则。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抓紧制定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的完成时限,制定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有关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听取社会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时,指出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定出来。” 另据与会人士介绍,落实“新36条”主要任务将落在投资领域上,不对民营企业设立排他性条款,不设限制性条件,即使在一些行业如石油等领域要求投资金额很大,也欢迎民营企业组团甚至是设立基金来联合投资。 此前,早在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为“非公36条”。全国政协常委、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此前表示,“非公经济36条”确实热了一段时间,也出了一些细则,但是后来一些细则走了样,有的干脆就没出,后来干脆不谈了。 对于“新36条”上半年能否如期出台实施细则,一位不便具名的广东省官员认为应该可以,毕竟国务院下达了要求。“但关键在于细则能否落实到位。”他表示,“‘非公36条’后来的细则并未落实 ,这 次也不能太乐观。”他表示,放开民间资本准入的方向是对的,但估计只能一步步往前推。 关键要打破央企垄断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何作贤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从广东省一级的政策层面来看,对民间投资极少限制,几乎没有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及领域。他介绍,去年广东民间投资增幅超过全省固定投资总增幅的38%,民间投资在固定投资中占比超过60%,占比较大。 不过,何作贤坦承,广东省的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工业、房地产等领域,交通、基建中也有一些,但不多。他表示,虽然不少领域在政策层面已经放开,但由于规则、习惯、细节等因素,民间资本进入时往往遭遇“玻璃门”、“弹簧门”等障碍。 [1] [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 者:辛灵编 辑:赵宇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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