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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员工强制实施GPS定位 被指侵隐私(图)
http://www.cww.net.cn 2012年2月18日 09:03
李中海认为,“手机定位”的原则是“自愿”在先,用户必须同意开通这种功能,才能进行“定位”。如果私自对他人手机进行定位,涉嫌侵犯隐私。若企业利用其强势地位迫使员工同意被监控,则涉嫌侵犯员工自由。 线索提供 李先生 新闻链接 定位员工行踪 企业惹官司 2007年,河南一家公司给员工配备GPS定位手机,通过公司电脑掌握持机员工行踪。然而,该公司员工手机被定位后很气愤,认为公司的做法是掠夺个人空间的侵权行为,遂把公司告上法庭。 二审后,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科技发展应以人为本,科学有效的管理需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公司用手机定位的高科技手段管理员工,应关注员工心理需求;手机定位管理方式未得到员工充分理解和认同,公司管理方式应予改进。记者 于扬 文图 [1] [2]
来源:大河网 作 者:于扬 文图编 辑:赵宇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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