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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360窃取用户隐私 金山败诉被判赔30万元
http://www.cww.net.cn 2012年11月7日 09:20
因诽谤360安全软件窃取用户隐私,金山公司连续有两起官司被判诋毁和侵权。11月5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奇虎360诉金山公司诽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定金山安全软件有关“360窃取用户隐私”言论属于商业诋毁,并判决金山公司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30万元人民币。 此前不久,北京西城法院宣判金山网络CEO傅盛侵害360公司名誉权,判决傅盛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并向360公开赔礼道歉。据悉,针对方舟子和百度公司制造和传播360软件“窃取用户隐私”等相关言论,360公司已经对两者提起诋毁360商誉和侵权的司法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360公司)起诉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金山公司)和贝壳国际名誉诽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书显示,金山和贝壳国际须在判决生效七日内向360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判处金山和贝壳国际赔偿360公司30万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书显示,该事件缘起于2012年2月,金山公司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网站发布诋毁360“涉嫌偷窃用户隐私”的侵权文章,并在金山电池医生软件上设置弹窗向用户散布虚假信息等情况。 法院认为,金山和贝壳国际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专业公司,应当及时对相关的网络媒体报道进行核实,并提供准确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发布科学、客观的信息才是其应当尽到的安全义务。法院判定金山和贝壳国际存在商业诋毁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样,9月底,北京西城法院刚刚判定金山网络CEO傅盛的微博言论对奇虎360造成侵权,判决傅盛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并向360公开赔礼道歉,这也是近期内,360就“遭名誉侵权和诋毁”相关起诉的连续第二场胜诉。同时,目前就涉嫌诽谤“360窃取用户隐私”一事,360公司近期还分别对百度公司和方舟子等提起诉讼。 360方面表示,近期对于360安全性的诋毁言论,对360公司的商业信誉、企业形象以及相关产品的美誉度造成了极大损害,在360用户中产生了恶劣影响。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网络及竞争对手侵犯360企业名誉权的行为,360公司已经完成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并将向法院起诉诽谤造谣者。 来源:通信世界网 编 辑:葛逊 联系电话:1591095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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