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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因“舌尖”吃官司 庭上承认侵权
http://www.cww.net.cn   2012年11月6日 16:15    

大型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在央视播映后引发热议,乐视网也在该网站上线播出该片,结果被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侵权为由告至法院。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乐视网承认其侵权事实,但不认可原告索赔的80万元金额。

《舌尖上的中国》是国内第一次使用高清设备拍摄的大型美食类纪录片,今年5月14日在央视综合频道首播。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称,经中央电视台授权,原告独占享有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该纪录片的权利。但原告发现,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其运营的网站直接向公众提供该纪录片视频内容的在线点播服务。

原告称这部纪录片是影视作品,其许可搜狐网使用网络播放2年,费用是100万,以此为依据要求被告赔偿80万元。

被告乐视网称,该公司的业务人员曾和央视商量买此片,所以在商议期间上线播映了该片,后来得知没有买成,就下线了,总共上线播映了1周时间。被告认为他们及时下线了涉案作品,且不认为这部纪录片是影视作品。“我方认可中央电视台播放、拍摄,认可原告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授权,但不认可把其他家授权金额直接放在我公司上。”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原被告双方表示同意调解。通信世界网

来源:北京晚报   编 辑:葛逊    联系电话:1591095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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