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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充值卡定额发票成“紧俏货”
http://www.cww.net.cn 2011年5月3日 08:27 中国青年报
作 者:梅轶竹 李丽
两大运营商的服务热线均向记者建议,去营业厅购买手机充值卡,就一定能获得相应的发票。 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员介绍,手机充值卡的销售流程一般是由中国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批给一级代理,再由其分售给各零售点。早期,运营商采取的是一张充值卡配一张发票的销售方式,但随即出现了批发商或零售商大量倒卖发票、偷税漏税的行为。 目前,中国移动出售大宗数额充值卡时,只依照一定配额比例发给手机充值卡的一级代理商部分发票,这直接导致了现在大部分零售点没有充值卡定额发票,而配发的一部分定额发票也成了“抢手货”,手机用户要花钱才能买到发票等问题也应运而生。 有法难依,税务部门尚无有效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销售电信充值卡的网点应按照充值卡的面值向购卡的消费者提供相应面值的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正式发票,不得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否则,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任何人都有权举报。 12366北京地税热线的服务人员表示,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举报后,会将其备案并交由该经销商所属区、县税务局核实、稽查,“3个月之内,税务部门会将稽查结果通知给举报人。” 2006年,北京市地税局曾针对这类问题出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通信行业专用定额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取委托代办形式批发或销售充值卡的通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法》和发票管理法规及其他法律规定,与运营商或批发商等代办公司及零售商签订《委托代办协议》,明确关于专用定额发票管理的相关细则,包括发票的发放部门、发放的配比额度等条款。《通知》还特别指出,严禁倒买倒卖、转借代开通讯行业专用定额发票。 不过,《通知》收效甚微。 北京市地税局曾考虑要求各零售点安装税控装置,采取一机一卡一密码式单机控税。但由于零售点分布范围广而多、经营规模小等特点,“并不是每个零售点都有经济条件安装这种装置。如果每卖出一张充值卡,就由控税机机打一张发票的话,可能情况会比现在好很多。”热线服务人员称,还是希望广大手机用户在指定营业厅等正规渠道开取发票。 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征管科的邓科长告诉记者,目前,通讯企业的纳税数额与实际销售额不符是不争的事实,手机充值卡定额发票的问题也由来已久。为此,北京市税务部门曾多次与中国移动等通信企业协商,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 [1] [2]
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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