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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立信百年基业常青之道:共享尊重国际专利法则
http://www.cww.net.cn   2011年4月28日 08:59    通信世界网    
作 者:舒文琼

为了应对高通高数据速率(HDR)技术解决方案的挑战,爱立信研究中心在2000年与诺基亚和摩托罗拉展开了关于WCDMA-E的讨论。同年9月,三方共同发布了一个愿景声明:到2005年高速下行分组数据速率达到20Mbit/s。2000年11月,HSDPA这个词已经作为3GPP中WCDMA-E的工作内容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2001年10月,大约在3G启动的同一时间,爱立信通过一个研讨会开始探讨4G接入技术的开发,揭开了LTE研发的序幕。现在,爱立信预计其在所有LTE核心专利中占有25%的比例,是业界最强大的专利组合。

持续不断的创新再次让爱立信挺立在了移动通信的潮头。

推进共享 尊重国际准则

通信行业具有典型的技术密集型特点,一个看似简单的通信过程都包含着复杂的交换传输过程,作为通信设备供应商,惟有将技术研发置于核心战略地位,才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多年来,爱立信在技术研发方面持续大量投入,从而在从固定通信到移动通信的每一个飞跃中都扮演了先驱者的角色。在2010年,爱立信投入了300亿瑞典克朗的研发资金,目前共持有2.7万项获批专利。

评判一项技术创新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可以商业化,以及商业化的规模。爱立信笃信商业化是技术创新目标的原则,“在爱立信,研究人员对自己的研究成果全程负责,这包括从研究到产品开发的整个过程。”爱立信首席技术官洪凯申表示。“研究必须与业务紧密联系,否则研究工作就毫无意义。”

通信技术具有规模效益的特点,只有被广泛认可的技术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爱立信为此积极加入国际化标准组织,以推动技术的快速推广,据了解,爱立信参与了和爱立信战略重点相关的各种标准化组织,例如3GPP、ARIB、蓝牙-SIG、以太网论坛、ETSI、IEEE、IETF、ISO、ITU-R、ITU-T、JPEG、Khronos、MPEG、OMA,、IPTV开放论坛、TIA和W3C等,并在很多组织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

当然,技术共享并不等于免费派送入场券。因为果不尊重专利持有人应当获得的投资回报,整个行业将难以为继。在行业内,FRAND(公平、合理、非歧视)为普遍接受的准则,即每个专利持有人都应获得与其在核心专利中所占份额成比例的合理的累计专利费。

“合理”二字在爱立信也得到了体现,一个事例可以为证。2008年爱立信与阿尔卡特、朗讯、NEC、NextWave Wireless等共同为LTE构建了一个知识产权许可框架,支持对手机LTE核心知识产权收取的最大专利许可费不超过手机售价的10%,对于内置LTE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收取最大专利许可费不超过10美元。

可以说,正是不断地技术创新、与业界共享知识产权,并遵守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准则,爱立信能够在百年竞争中保持领先。

相关文章:国内企业参与国际专利竞争需遵从FRAND原则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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