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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起诉摩托罗拉北美维权命系商务部
http://www.cww.net.cn 2011年3月7日 08:29 经济观察报
作 者:廖杰华
许多人还在为华为此前的胜利欢呼:美国法院已经下达初步禁止令,禁止摩托罗拉向诺基亚西门子(下称“诺西”)移交华为的商业机密,但华为正在忐忑地等待另一场判决。 3月9日,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将会就诺西收购摩托罗拉无线业务一案作出初步表态,这将决定性地影响这单全球电信业重大并购案的成与败。 商务部一旦放行,支撑着华为每年在全球数十亿美元的销售额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将落于对手之手,华为的长期损失可能高达数百亿美元。 此前,涉及侵犯华为知识产权的摩托罗拉与诺西的交易并购已获得美国、欧盟等8个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许可,中国商务部的表态将是华为最后的防线。 起诉摩托罗拉 2月23日,美国法院下达初步禁止令,禁止摩托罗拉在与诺西的交易中移交华为的商业机密。 本报获得的这份起诉书显示,十几年来,华为与摩托罗拉签署的一系列合同,作为构成华为和摩托罗拉商业关系的一部分,华为就产品设计、设备操作以及设备支持给摩托罗拉提供了一系列的保密信息。基于合同,摩托罗拉不开发自己的产品,而是从华为购买并贴牌转售华为的UMTS、GSM和其他技术产品。 这些信息对华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上述保密信息对于华为的UMTS和GSM两项收入每年达数十亿美金的业务尤为重要。”华为在诉状中称。 同时,这些信息从2000年起就开始持续性为摩托罗拉创造价值。 从2000年至2006年,华为提供给摩托罗拉的产品的销售金额已经从1400万美元提升到3800万美元,销售的区域也从中国扩展到了全世界。至今,摩托罗拉从华为的购买金额已经达到了大约8.78亿美元。 当然,这些机密信息受到双方保密协定的严格约束。在合作的过程中,华为与摩托罗拉签订了数份合同,合同约定,摩托罗拉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华为的保密信息并且保护华为的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这一切随着2010年7月19日,诺西宣布其将并购摩托罗拉的无线网络基础资产而改变,这是一项高达12亿美元的交易。在双方签署的交易合同中,摩托罗拉和诺西分别同意交易,将包括“CDMA、GSM和UMTS技术以及UMTS下第三方无线接入网技术”。 让华为无法接受的是,交易中摩托罗拉大量GSM和UMTS技术,连同其UMTS下第三方无线接入网技术一直以来都由华为提供并且相关技术涉及到华为的保密信息。另外,多达7500名摩托罗拉员工随着交易转到华为的竞争对手诺西,当中的很多人直接掌握着华为的机密。 悲情华为 2010年9月26日,华为高管徐直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摩托罗拉表明对于华为披露给摩托罗拉的保密信息和知识产权将会被非法地披露给诺西的担忧,这封邮件同时也被抄送给了诺西的高层。在邮件中,华为拒绝了转让合同但同时表达了华为愿意就争议商讨具有合作性的解决方案。 2010年10月13日,摩托罗拉和诺西通过电子邮件给华为发了一封联合信函就华为转让合同提出建议。在信中,摩托罗拉和诺西承认摩托罗拉将在合同转让后向诺西披露华为的保密信息是摩托罗拉与诺西交易的一部分。同时,还声称将要被诺西雇用的摩托罗拉的员工将持续享有接触根据华为与摩托罗拉合同提供给摩托罗拉的华为保密信息的权限,这也意味着掌握华为保密信息的摩托罗拉员工将成为华为直接竞争对手诺西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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