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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生:不能只给广电系发内容牌照
http://www.cww.net.cn   2011年3月7日 08:29    南方都市报    
作 者:汪小星 肖渝峰

为何只能“广电系”独享互联网电视牌照?家电厂商们也试图分杯羹。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TCL董事长李东生提出了《关于规范“三屏”内容管理推进三网融合的建议》,“制造商正在成为内容和服务的提供者,互联网电视厂商建立自己的内容与服务平台十分重要。”并在建议中明确表达“不应该只给广电系发牌照、硬件厂家也应该可以做些‘内容’”的想法。

李东生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坦言,在互联网电视监管过程中,主管部门现在总是担心出问题,而相关的电视服务运营企业又担心自身利益受损。

李东生同时称,“三网融合要实现互联网内容、无线互联网内容、有线电视内容(电脑、手机、电视)的统一,即三屏内容合一,而从目前试点城市的推行情况来看,三屏内容不能统一恰是当前最大的问题之一”。

“三屏不统一是三网融合的最大阻碍”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按照当时的阶段性目标显示,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015年,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

李东生认为,三屏融合(电脑、手机、电视)已成为三网融合进程的关键点,但我国三屏融合现状“不容乐观”。

“在独立的电视网络和互联网络当中,电视的内容是精品的、但量却不够大;而互联网的内容量虽然大,但是质量却参差不齐,安全性也低;而两者的内容之间也缺乏统一的交易标准和合作模式。这便涉及到一个内容融合即三屏融合的问题。三屏内容不统一包括了内容管理尺度不同、运营牌照发放不统一、技术发展与政策发展不统一等问题,主要矛盾反映在电视媒体和新媒体之间。”

数据显示,目前85%的视频是预先录制,而非实时播送,媒体消费整体里只有23%是电视媒体的内容。新媒体的接受程度逐渐为大众所接受,三成成年人会通过移动方式观看视频内容。

牌照不应广电“独美”

李东生在两会建议中同时强调,目前只对“广电系”发放内容集成牌照的做法,显然并不符合三网融合发展形势。

“苹果公司的成功充分证明了,制造商正在成为内容和服务的提供者,互联网电视厂商建立自己的内容与服务平台十分重要。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之下,应该鼓励彩电厂商自建内容平台,而鼓励的最好方式莫过于给这些互联网电视企业颁发内容集成牌照。”

事实上,从2007年开始,彩电厂商已经开始逐步打造自己的内容平台。但从2009年年中开始,广电总局频上“紧箍咒”,最终对互联网电视采取了“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分别颁发内容服务和集成业务两类牌照。据广电规定,每台互联网电视终端必须植入一个具有集成牌照商的平台,原来家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要转交给集成牌照商接管或者关闭,以保证运营可控。

目前,国内仅有央视国际、上海文广、杭州华数等七家机构获得内容集成牌照。彩电厂家不得不与上述拥有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广电系”合作。

“只对‘广电系’发放内容集成牌照的做法,显然并不符合三网融合发展形势。”李东生同时表示,三网融合也不应是广电部门“一管到底”,“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当中的非视听类内容,如游戏、教育、资讯等服务,也不应完全由广电部门来监管,而应与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协同,制定统一的管理措施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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