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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牵头建立电商多方对话机制
http://www.cww.net.cn 2011年10月27日 13:24 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向坤
近期,因对淘宝商城提高收费的新规定不满,部分商户组织对一部分淘宝卖家进行了持续攻击,希望迫使淘宝改变规定。为了防止上述攻击,韩都衣舍、七格格、优衣库等淘宝商城服装类大卖家已对店内大部分货品进行下架处理。这一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对淘宝商城和阿里巴巴集团的企业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 虽然这一事件已经以淘宝商城追加商城投资和调整规则暂时结束,但是事件的前因后果值得思考。目前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京东商城、凡客、当当网群雄并起,对淘宝的威胁也越来越大。由于C2C的经营模式不能够保证商品的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目前B2C已经成为了广泛的趋势。淘宝商城的新规也是为了顺应行业发展规律,保证客户的服务体验水平。阿里巴巴的原意是希望能够让淘宝网中一部分壮大了的商家采取企业化经营的模式继续留在大淘宝的市场体系中,同时吸引更多的有电子商务需求的商家能够在淘宝上开店。但是这一调整一开始却不是那么顺利。 目前,阿里巴巴已经成为了国内惟一一个拥有B2B、C2C和B2C三种模式的商业平台,阿里巴巴的一举一动都有中国经济转型的影子,阿里巴巴的转型标志着中国企业发展模式的变化。笔者建议,阿里巴巴虽然面临着剧烈的竞争压力也不能打乱了发展节奏,必须要在小商户的成长过程中提供转型的时间和转型辅导,同时在商户中明确各个品牌的定位,使得商户在阿里巴巴提供的各个平台中能够有序流动,通过优胜劣汰提高企业经营的活力。同时政府有必要重视阿里巴巴的代表意义,对阿里巴巴的转型给予宽松的政策管制和政策引导。 同时,对网店商家而言,必须认识到,随着B2C的模式的不断扩张以及政府不断强化对电子商务的监管,网络开店成本必将提高。在此之下,如果网店店主一味背离法律基础选择利用规则漏洞开展抗议,将无益于将电子商务拉到规范化的轨道上。由于电子商务具有相对成本低、虚拟化和不受地域限制等特点,使得淘宝这样的大商城进行经营规则调整时涉及的人群范围广阔,已经脱离了公司内部经营规则调整的范畴,而成为了一个公共事件。而目前政府对B2C商城的监管滞后于现实的发展速度,政府有必要明确政府立法,由政府牵头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形成商户方和平台方的对话机制,由商户方通过民主机制选出代表机构,与平台方进行平等沟通,同时在规则调整时留出足够的时间期限。 编 辑:高娟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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