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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宽带运营商不得捆绑用户在网超2年
http://www.cww.net.cn 2011年1月20日 14:13 新闻晚报
作 者:秦川
年初资费竞争激烈的沪上宽带市场,迎来了主管部门的政策规范。昨天,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了 《上海加强宽带用户驻地网经营行为通告》,宣布在沪从事宽带用户驻地网业务的运营商将实行准入制,除了已获批的9家企业外,未经批准者将直接出局。 《通告》中指出,凡在本市从事宽带用户驻地网业务的,必须获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批准,未获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批准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宽带用户驻地网业务经营活动。记者在首批名单中看到,除上海电信、上海联通、上海铁通、东方有线、长城宽带等老牌运营商外,上海电信住宅宽频网络、上海科技网络通信、聚友宽、上海国通等四家公司同样入围,而鹏博士等二级运营商则不见踪影。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此前激烈竞争中有运营商以低廉资费要求用户四年内不得 “跳槽”改换其他宽带的现象, 《通告》中强调:宽带上网收费不得超过一年以上,因特殊的宽带资费套餐,预收资费超过一年的,应当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报备,获得批准后,才能实施,但宽带套餐收费不得超过二年。
编 辑:魏慧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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