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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器管理缺陷再次凸显 市场监管应收紧
http://www.cww.net.cn   2010年7月19日 08:57    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高弋坤

近日,由于竞争对手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进行干扰,南阳联通部分地区手机信号遭遇屏蔽,无线电管理部门接到大量投诉案件,而手机信号屏蔽器市场的混乱状况也再次暴露。

据记者调查,本该经过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才能进行生产、使用的手机信号屏蔽器,竟然随处可得。可见,手机信号屏蔽器的管理仍然存在较大缺陷,有待相关部门尽快做出整治。

非法生产是恶性事件的源头

“款到发货。”当记者以购买为名致电深圳某手机信号屏蔽器厂商时,该厂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客户购买时不需要提供相关的许可证件,任何型号的屏蔽器均可任意购买。”

据悉,目前诸如此类的厂商不在少数,在网上输入“手机信号屏蔽器”,搜索出的相关销售词条多达数十万个。对于购买设备的单位和用途,销售人员并不会过问,而对于生产这类设备是否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销售人员也表示不清楚。

早在2007年,国家保密局、原信产部就专门对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有明文规定,对移动通信干扰器技术和测试方法、安装使用都做了很明确的规范操作流程。

然而,非法使用屏蔽器妨碍公众通信的事件却时有发生。例如,2005年1月,岳阳市无线电监测站相继收到当地联通和移动的投诉,称火车站和巴陵中路附近片区受到不明干扰,经监测及实地调查,确定了某投标招标中心非法安装了会议干扰屏蔽器。

对此,某移动员工表示很无奈:“我们之前也遇到类似信号屏蔽器大面积干扰公众通信的情况,但这个市场比较混乱,遇到问题时地方协调起来相当困难。”

某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士则告诉记者:“其实,滥用无线干扰设备的现象已存在很多年,但往往都是出现投诉后才予以处理,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对非法生产、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的集中整治。”

有法难依还是有法不依

所谓手机信号屏蔽器,其工作原理十分简单,就是发出干扰信号,使一定范围内的用户收不到基站发出的手机信号。

“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必须向保密局和无线电管理局报备,经批准才能用。”某无线电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即便是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手机信号屏蔽器也不是可以随时使用的,而是只能在涉密会议召开期间,由专门人员负责,定功率、定范围的情况下使用。”他还表示,如果有单位需要小批量定制,也要经过检测确保对周围的运营商基站不造成干扰才行。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手机信号屏蔽器主要集中在保密系统,除此之外,即便是考场、加油站,也不允许使用该种特种设备,以防对周边的公众通信系统造成影响。

而对于市场上销售的手机信号屏蔽器的监管问题,某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手机信号屏蔽器应该属于特殊设备,是否归工商局管理还是个需要商榷的问题。

“只要涉及商品的买卖,工商部门就对其具有执法权,无线电管理部门则具有检查、检测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某专家告诉记者,“但目前对于手机信号屏蔽器的监管,可以说处于一种执法真空的状态,这有待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此外,该专家还表示,大多数人对频谱资源的稀缺性和所属权认识不清,认为频谱资源如同空气一样可以自由使用,这也是造成手机信号屏蔽器监管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联合执法需提上日程

“无线电干扰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分属不同的部门监管,各环节的衔接难免出现疏漏,导致此类设备违规使用的现象普遍存在,杜绝非法使用信号屏蔽设备还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某市无线电管理局相关人士坦言。

而我国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目前面临众多体制难题。一方面,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能力不匹配,例如,在市级无线电管理部门里往往只有几位监管人员,不足以解决所有监管问题;另一方面,无线电管理部门只具有检测权不具有执法权,处理相关事件较为被动。

对此,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某专家认为:“对于手机信号屏蔽器的监管,工商部门具有执法权,无线电管理部门具有检测权,因此,需要两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进行联合执法。”

专家还表示,我国目前并没有独立的“无线电管理法”,当前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对于非法生产和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的人员,仅予以诸如罚款等较为轻微的惩罚,执行力度不够。因此,加大惩罚力度,并将建立独立的“无线电管理法”提上日程,也是促进监管的有效手段之一。

当然,人们对于频谱资源的正确认识也是遏制非法生产、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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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赵宇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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