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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议三网融合进展 电信运营商可借鉴互联网模式
http://www.cww.net.cn 2010年6月13日 07:37 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倪兰 赵经纬 陈琛 李正豪
编者按:数易其稿,反复磋商,广电和电信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终于现出希望。在国务院的强力推动下,三网融合迈开了漫漫征途的第一步,但三网融合涉及到部门利益调整、业务融合、产业链整合等一系列问题,短时间内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方充分调动其智慧。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 邬贺铨 三网融合改造任务对两方均繁重 中国大陆现有1.6亿有线电视用户,其中有6500万实现了数字化,而在这已经实现数字化的用户中有2000万实现了双向化,其中只有200万用户真正有双向交互功能。 因此首先要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的数字化、双向化改造,目前还有60%的用户需要数字化的转换,有87.5%的用户需要单改双,任务非常重。广电所看好的NGB建设需要上千亿元的投资,但其方案的技术与经济性仍有待验证。 不仅是广电网络存在障碍,电信网的宽带化需要升级,光纤到小区和光纤到大楼的工作量也不少。而由于IPTV是在可管理的IP网上的电视,现有互联网需要增强支持大规模流媒体组播和QoS保障能力。 此外,三网融合需要增强对视频节目播放的安全管理需求。同时,目前数千家有线电视公司采用的是无法互融的底层软件和CA(加密认证)系统,如果不改造为统一的底层软件,就无法实现业务互通。 这样大规模的建设和改造需求将给整个业界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据测算,在未来三年三网融合可带动投资和消费6880亿元。其中,电信宽带升级、广电双向网络改造、机顶盒产业发展以及基于音视频内容的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的有效投资,估算将达2490亿元;可激发和释放社会的信息服务于终端消费近4390亿元;数字内容开发制作、机顶盒生产与安装等将新增就业岗位达20万;由此推动的固网宽带业务将拉动GDP增长0.8个百分点。 中国科学院高级研究员 侯自强 获IPTV传输与分发权已是电信胜利 播控权肯定是广电掌握的,因此不能说获得IPTV的播控权就是广电的胜利,关键问题在于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管理权给了广电,这个方面电信肯定是做了让步的,但又规定“在用户端和计费方面,广电可以和电信合作开展”,这是平衡双方利益的安排。 其实,对于电信来说,获得IPTV的传输和分发服务的权力已经是一个胜利了。这方面在全国各地一直是广电垄断的,譬如卫星电视的落地,以江苏卫视和湖南卫视为例,卫视台要通过地方广电的有线网络,不仅不能带来收益,反而是要交钱的,现在这方面的垄断打开了,电信方面的公司也可以参与其中,卫星电视也可以通过电信公司的网络落地。今后节目内容由广电控制,而在网络方面,广电网络公司和电信公司是平起平坐的,这将带来良性的竞争,影响是非常大的。 在IP电话方面,虽然允许广电进入,但广电真正从网络做起是非常困难的,广电通过电脑对电脑的方式实现IP通话是可以的,如果考虑落地的话,就只能租用电信公司的网络。 整体上来说,目前的方案并没有出乎意料,同时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案,因为国家无法从体制上解决三网融合的问题,所以采取了国务院调停的办法就事论事。 现在只是有线方面的方案,今后在无线方面可能还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譬如在宽带网建设方面,此前七部委出台的光纤网络建设意见,广电总局就没有被涉及其中,相信今后两个部门在现有体制框架下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还是很多的,而且是长期存在的。 个人认为还是存在一些解决方案的,譬如将有线网络独立出来,只将内容的播控权放在中宣部的管理范围。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郑文富 政府决策也应考虑民意 试点方案的“持久战”,主要围绕电信和广电双方各自的利益诉求展开,过程可谓几经曲折。尽管目前消息称试点方案已最终通过,但这里面反映出最大的问题是:中立机构或听证形式的缺位。 三网融合前几次试点方案的起草、撰写以及论证,仅仅是在广电和电信系统内部展开,因此这些方案仅仅反映了双方的利益,而广大用户的利益和民意则是其中最大的缺位。 取消电话初装费的改革曾大大促进了我国电信市场的发展,而当时推动这一改革进程的正是听证会制度,充分反映民意。 因此,在三网融合的推进过程中,国家应考虑在论证、试点和部署过程中,充分引入听证形式甚至中立机构,这样不但可以反映广电、电信双方的利益诉求,还可以让用户拥有充分的发言权,并使其他部门形成充分联动,如此方能保证三网融合的顺利实施。 另外,在三网融合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充当宏观调控的关键角色,对于一些具体的运作模式、应用服务等应通过市场机制由各运营主体和产业链厂商进行充分竞争,各运营商和厂商进行“自由恋爱”,这样不但可以促进三网融合产业和市场的快速发展,也能使政府集中精力,做好制度建设和政策管控。 同时,政府也应当牵头建立充分听取民意的机制或机构,就三网融合的技术、市场、业务等各方面形成综合意见,从宏观高度上确保三网融合的顺利开展。 最终的方案通过后,将形成4家运营主体竞争的新格局。尽管就当前阶段而言,让广电和电信互相充分进入对方领域时机还不成熟,但从长远来看,政府应充当内容监管和管控的角色,而4家运营商可通过自由竞争的市场行为,在各业务领域展开竞争,这样既可以促进应用和业务的发展和繁荣,使运营商摆脱目前数据业务难盈利的局面,同时又可以大大提高运营商的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使用户受益。 电信专家 陈志刚 电信运营商应以互联网模式运营视频 我认为拥有集成播控权并非做好视频类业务的必要条件,建议电信运营商重点把握电信网与广电网的互联网化趋势,学习门户网站的运营思路,通过增加互动体验等方式积累用户偏好。 在互联网上,拥有新闻采编权曾是门户网站的梦想之一,但是多数门户网站并未得到。以新浪、搜狐为例,它们只是新闻的聚合者,没有对内容的控制权。但是,对广大网民而言,没有牌照和控制权的新浪、搜狐一样拥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和影响力。 [1] [2]
编 辑:赵宇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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