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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调查组兵分两路考察IPTV 三网融合僵局松动
http://www.cww.net.cn 2010年5月31日 13:56 财新网
作 者:赵何娟
“在三网融合试点期的这两年,广电是希望电信能停着‘等’。”上述接近三网融合专家小组的人士表示,“对有线网究竟怎么发展,怎么竞争,广电总局还没有清醒认识和具体规划。” 根据“5号文”细节,广电和电信实际上已明确了双向进入的业务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等。IPTV、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业务由广电部门负责,宣传部门指导。 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等。 上述人士指出:“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应按既定政策规范,向符合许可条件的广电企业、电信企业颁发相应的许可证。”但在两次上报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中,广电都希望电信能在试点范围之外“暂停”涉及广电的视听传输业务(含IPTV)。他们的理由是广电现在不具备市场竞争的能力。 然而,事实上,在过去近五年,广电宽带业务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尤其以上海东方有线通为代表的一批固网宽带业务,已颇具市场规模。“广电并非从零开始做宽带互联网业务,不存在要等的概念。”一位地方电信人士对本刊记者称,“这明显是违反科学和市场规律的。” 除此之外,三网融合试点的另一个矛盾焦点是“标准之争”。“5号文”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由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广电总局统筹规划。 这一表述,清楚地强调了国家标准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但“5号文”中的另一句话—“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优先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又将广电总局设定为一个“特殊角色”。 此前,国家标准委曾经针对手机电视标准,展开评测,遭到广电总局的强力抵制。最终,广电总局置国家标准委通过层层选择的TMMB标准于不顾,与中移动联手强推CMMB标准,获得主导地位。业内普遍担心,如果广电总局继续之前的强势姿态,三网融合也将难以为继。 一位资深广电人士对本刊记者称,目前广电系统下几个主要互联网电视企业,包括华数、CNTV等,也都在广电总局的要求下进行互联网电视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围绕着三网融合的行业标准,未来还将有一番龙争虎斗。 [1] [2]
编 辑:赵宇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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