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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共建共享工作成效显著基站共建率达60%
http://www.cww.net.cn 2010年3月19日 13:26 人民邮电报
作 者:赵子元 李笑阳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敢于突破,有所创新,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辽宁全省铁塔共建率达到73%,共享率达到了66%;基站共建率达到60%,共享率达到71%;杆路共建率达到36%,共享率达到67%,既为企业节约了资金,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为扎实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统一协调共建共享过程中的电源配套相关事宜,辽宁管局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辽宁省电力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相关电源配套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基础电信企业之间租赁使用电源等基础设施时,不再视为转供电行为,不再另行签订转供电协议。要求电力企业本着安全可靠供电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工作。在广泛征求电信运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辽宁管局发布了共建共享工作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流程及建设、维护、租用费用原则,对单独新建铁塔、杆路实行备案或申报审批,省共建共享协调机构负责单独新建铁塔、杆路的备案及审批工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辽宁省范围内单独新建通信铁塔、杆路。在辽宁管局组织协调下,辽宁联通、移动、电信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在沈阳共同签署了辽宁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在辽宁管局积极倡导下,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2月组织召开了全省电网、电信网站建设与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管局张荣生局长提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未完全纳入各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众对基站等电信基础设施电磁辐射存在误解;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工作进展迟缓;报建涉及部门多,审批周期长、手续繁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并提出在省及各市组建领导小组、加强舆论引导、简化审批程序等12项工作要求意见。会后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编 辑: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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