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新闻 >> 滚动新闻 >> 正文
 
锦州联通被指单方面更改用户套餐 涉嫌违规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2月30日 08:19    每日经济新闻    

“联通未经用户许可,单方面修改用户套餐,违反了《合同法》第八条,属于明显的违约行为。”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用户入网时同联通签署的入网协议就是联通对用户的服务合同,联通应遵守协议中的约定对用户履行义务,即使要变更用户的套餐,也需要同用户进行协商。

对此前锦州联通所说的 “代理商欺骗用户、与联通无关”的表态,刘铭指出,发生合同关系是用户同联通公司之间的行为,与第三方无关,联通不应以第三方的名义来推辞义务。

“即使代理商对该卡进行了不正当宣传,联通应该惩罚的是代理商,为何让用户成为受害者,不排除联通同代理商勾结欺骗用户的可能性。”通信维权人士陈书伟说。

据陈书伟介绍,运营商单方面违约并非没有先例。早在2004年8月19日,广东联通单方面表示,自2004年8月21日起,联通用户向非联通用户发短信资费调整为每条0.15元,此前为每条0.1元,广东联通被用户告上法庭,并因擅自变动资费构成违约而败诉。通信世界网

[1]  [2]  
相关新闻
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分享到139说客 分享到校内人人网 分享到开心网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豆瓣 分享到QQ书签       收藏   打印  进入论坛   推荐给朋友
关键字搜索:锦州联通  投诉  
文章评论查看评论()
昵称:  验证码:
 
重要新闻
通信技术
企业黄页
会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