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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今日讨论“三网融合” 将有重大政策出台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月13日 23:53 中广互联
作 者:中广互联编辑部
站在这样的角度来分析,中广互联认为,上述的传言不管真实程度如何,“三网融合”根本性的出发点应该是站在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之上,而非站在部门甚至是某个企业的立场上。同样的道理,不论今后出台什么样的政策,衡量决策有效性的尺子也是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相关政策也将重新调整。 背景资料:“三网融合”相关事件钩沉 1994年,当时的电子部联合铁道部、电力部以及广电部成立了中国联通,被赋予打破“老中国电信”垄断地位的重任,但主要还是经营寻呼业务。 1998年3月,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完成合并,信息产业部正式成立;同时,广电部改为目前的广电总局。在《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92号)中有这样一段并未执行的文字:“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1998年3月,以原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时任粤海企业集团经济顾问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提出《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随后展开了“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的大辩论。当时,广电部门正在启动有线电视省级、国家级干线网建设。 1999年2月14日,国务院批准中国电信改革方案。把中国电信的寻呼、卫星和移动业务剥离出去,原中国电信拆分成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卫星通信等3个公司。寻呼业务并入联通,同时,网通公司、吉通公司和铁通公司获得了电信运营许可证。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网通、吉通、铁通、中国卫星通信7雄初立,形成了电信市场分层竞争的基本格局。 1999年9月17日,国办发[1999]82号文件的出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文件还指出:“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0年4月20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正式成立。 2001年10月,中国电信南北拆分的方案出台。2001年11月,国务院批准《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对固定电信企业进行重组整合,组建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拆分重组后形成新的5+1格局,这5大电信巨头包括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以及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2002年5月16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挂牌成立。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六部委《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提出“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数字电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传输与接入、用户服务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2008年5月23日,运营商重组方案正式公布。中国联通的CDMA网与GSM网被拆分,前者并入中国电信,组建为新电信,后者吸纳中国网通成立新联通,铁通则并入中国移动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将并入中国电信。2009年1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获得TD-SCDMA、CDMA2000和WCDMA的3张3G牌照,三家新运营商进入电信全业务竞争时代。 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26号),文件指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2009年7月29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发展若干意见》,提出“确保2010年底前各省基本完成整合,为今后全国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省级有线网络公司跨省联合重组。” 后记 有意思的是,这两天正在召开每年年初例行的广电厅局长会议,或许相关问题在会上也会有激烈的讨论。 今晚的《新闻联播》或者中央政府网可能会发布相关消息,大家可以关注一下。中广互联将紧密关注相关进展,并在第一时间为业界呈现最新动态及各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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