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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移动基站电线判刑7年又赔钱
http://www.cww.net.cn   2009年8月3日 08: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 者:高新法检记者李寰

    男子罗红林潜入移动通信基站房内盗窃电源柜和铜板,却毁掉了基站的相关设备,导致这一片区手机用户50个小时打不通电话。记者从成都市高新区法院获悉,罗红林日前因犯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另外,他还要赔偿中国移动公司118228元的损失。

    去年10月20日凌晨,罗红林携带扳手和改刀等,潜入高新区天府大道处的移动通信基站房内,拆下机房内的电源柜、铜板等。当他在现场剥电线铜芯时,被警察抓获。设备被偷后,基站内微波器、稳压器等完全毁坏,经物价部门鉴定,损失总价值为118228元;由于设备被破坏,该基站对外话务全部中断,直到10月22日14时才修复,总共耗时50个小时,这期间这一带用户的手机都没有信号。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罗红林明知自己盗窃的是正常工作中的公共电信设施,仍将其破坏盗走,其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罗是一种放任的行为,而并非过失,且罗破坏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罗红林的破坏行为,造成了基站通信中断,且在两个小时以上,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属于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罗红林犯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编 辑:颜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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