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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信公司10领导集体贪污千万
2009年6月4日 14:43    郑州晚报    评论()    
作 者:徐富盈

      高新区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一张收条,把借郑州电信公司撤销之机贪污千万元的10名领导,一一抓获。日前,高新区法院已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一张百万余元的收条引出的贪案

    2004年,冯某任原河南电信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电信公司)财务部经理。11月,她看到公司线路公司的一张714万支付民工费用的发票后,让线路公司经理陈某把资料凭证及未支余款178万元交到财务部。她则给陈某打了张“收条”,上写:“收到线路公司178.051727万元,用于解决遗留问题。”

    冯拿到这笔款后,并让财务出纳龚某的亲戚多开几个户头私存。2008年初,办案人员根据冯的这张收条介入调查,惊讶地发现,郑州电信公司撤并前夕,该公司的多名部门领导集体吞吃大量国有资产。

    套钱私分成几名公司高管的工作日程

    2006年的一天,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在侦查原郑州电信公司下属维护公司经理李某贪污案时,账目显示,2004年11月18日、19日郑州电信公司撤并,将资金上划河南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前夕,除郑州电信公司应付款外,两天之内该公司竟有高达1700余万元的资金流量支出。2008年初,市检察院与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对案件展开初查。

    原来,2003年初,郑州电信公司要被撤销的风声传出,11月的一天,副总经理丁某召集副总经理张某、朱某和财务部经理冯某等领导层开会。冯某提议公司快要撤销了,从公司账上套些钱大家分分。于是,套钱私分之事就此列入几名公司高管的工作日程。

    8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被他们吞掉

    短短几个月内,他们以购买小灵通名义,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材料入库单,从公司账上套出170多万元。为达到个人套取现金的目的,他们不惜白白支付了20多万元的税款和套现手续费,其中140多万元被5人侵吞。

    2005年8月,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冯某暗示留守人员宁某“把民工费造得宽敞点”。宁某从一家公司虚开发票达430万元,丁某大笔一挥全部入账,发完农民工工资后剩余的59万余元3人私分。

    昨日下午,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说,该案涉案人员10人,涉案金额千万元,仅10人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就达800万余元。

    日前,高新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冯某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丁某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张某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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