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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划定陆资进电信业范围 中移动入股远传添变数
2009年5月6日 13:37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赵文元

    台湾“陆委会”官员表示,首轮开放大陆资金进入台湾电信业主要限定于“第二类电信”。外界因此担心,中国移动入股远传电信因此将增添变数。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傅栋成5月5日表示,首轮开放大陆资金进入电信业主要限定于“第二类电信”,如增值服务,电话卡贩卖等。包括移动电话和固网在内的“第一类电信”不在第一轮开放之列。

    在第三次“江陈会”达成陆资来台共识并发表声明后,台当局“经济部”也即将公布陆资来台相关许可办法。

    据报道,陆资来台许可办法的重点包括,明定陆资经营型态包括独资、合伙,与直接投资台湾企业,购买台湾公司股份或设分公司,或透过第三地来台投资等。至于第三地投资的陆资认定标准,“陆委会”则坚持30%。

    傅栋成说,“经济部”认为持股50%是比较早以前的版本,当“陆委会”向“经济部”建议香港红筹股的陆资定义是30%时,“经济部”没有特别反对。“若外资股权含有30%以上的陆资,会被视为陆资;30%以下则是一般外资,这是两套不同的管理机制。”

    4月29日,中国移动与台湾远传宣布合作协议,中移动将以每股40元新台币认购远传12%股权,总交易金额约合人民币36亿元,远传与中移动将设新公司发展大中华市场。该合作尚待台湾有关部门审批。

    宣布合作之时,远传董事长徐旭东曾表示,远传将在6月股东常会后,再向相关主管机关申请审核,应该在第四季会走完相关程序。

    不过,在5月5日的发言中,傅栋成则表示,“陆资来台需要时间,不可能很快,但参股就很难说。”他表示,当初开放陆资来台的目的,主要是两岸不可能只单向,要双向投资,才能逐渐步入经贸正常化。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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