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姚克勤
打开手机短信时,一串莫名其妙的字符显示出来,这些乱码在肖敏(化名)看来却有淫秽、辱骂的含义。为此,她将短信的发送者某通信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万元。记者昨日获悉,黄浦法院一审判决对肖敏的诉请不予支持。
去年6月,肖敏拨打该运营商客服热线申请更改话费套餐,不久便收到了一条运营商发来的短信,内容为:“××卡月租8元……在上海拨卵卖祖”。什么是“拨卵卖祖”?一头雾水的肖敏想了许久后,认为这些看似乱码的文字用上海话说似有淫秽的含义。为此,她向该运营商人工客服电话投诉,对方答复“信息正常,没有显示淫秽文字”。不料几个小时后,肖敏再次收到相同内容的短信,她再次投诉。没过多久,运营商又发来一条短信:“尊敬的客户:您如需查询账前详细话单,请登陆网站……同时,您当慑”。肖敏认为,“您当慑”这句有对方威胁自己的含义,便前往营业厅投诉,但仍无结果。
法庭上,肖敏表示,两条短信均具有淫秽性、侮辱性、恐吓性,严重干扰了其正常工作和休息,要求运营商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律师费4000元。运营商则辩称,两条信息内容都是格式化且自动发送的,人工无法修改。肖敏收到的信息出现异样,可能是其手机终端或者是无线发射时干扰波造成的乱码,因此不同意其诉请。
法院认为,短信的内容前后之间并不连贯,不能形成一个完整、具体而明确的意思,无法判断其含义。因此,肖敏提出短信内容具有淫秽性、侮辱性、恐吓性的说法不能被认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