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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产业商标侵权第一案尘埃落定
2009年5月13日 10:28    北京商报    评论()    
作 者:金朝力

    近日,被称为IDC(互联网数据中心)产业内的“商标侵权第一案”的“世纪互联”商标侵权案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官司同时尘埃落定。国内电信中立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商——世纪互联全部胜诉。据了解,这两起案件的被告全部为上海世纪互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其提供与世纪互联相似的IDC等服务,实为同业竞争者,两者之间并无任何的隶属关系。但据业内人士介绍,与世纪互联相比,上海世纪互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无论从规模还是实力都相去甚远。

    对于两个官司的胜诉,世纪互联认为,商标侵权案件在IDC产业的出现,不是一个单纯的偶然现象,其背后反映出IDC产业的竞争与整合进度在加快;而竞争对手对“世纪互联”商标恶意侵权的行为,也在客观上体现出“世纪互联”的品牌价值,毕竟没有人会去冒用那些没有价值的品牌。对于这个互联网领域的典型案件,有关专家也表示,企业在强化商业道德以及社会责任意识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保护力度;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对侵权企业的惩罚力度。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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