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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确定下步四大立法工作重点
2009年3月19日 09:28    通信世界网    评论()    

    通信世界网(CWW)3月19日消息 据李国斌副司长介绍,下一步工信部将紧密围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开展各项立法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是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积极开展工业立法。工信部将结合新形势下船舶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船舶生产管理条例》草稿,探索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法制化的途径。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信部将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和《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起草工作,年内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草稿。

    第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督。为促进电信市场竞争,推进电信业发展,工信部将重点推动《电信法》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适应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和推动业务融合的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手机媒体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为适应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对无线电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我部将着力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力争年内配合法制办将其提请国务院法制办会议审议。





    第三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断完善公共管理制度。为建立科学的信息安全管理体制,一步进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工信部将加紧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条例(草稿)》。为遏制电信设施屡遭破坏的现象,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维护电信用户的通信权利,将组织起草《电信设施保护条例》。

    第四是积极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从“大部制”管理工作的需要出发,加快部门规章立法,及时开展部门规章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法律制度。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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