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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布广州手机炸人案系仿制枪走火
2009年2月10日 09:42    广州日报    评论()    

    扑朔迷离、坊间议论纷纷的“手机炸人”事件,昨天终于得到警方的情况公布。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天晚上公布,1月30日发生在越秀区东华南路某电脑专卖店一男子死亡“事件”调查有新进展,警方经连日来的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和尸体解剖,并于昨天下午对有关物证作出检验鉴定。经综合分析:死者是被自己私藏的仿制枪械“走火”造成枪弹击发,致重要器官破裂大失血休克死亡。

    警方称,事发当晚7点30分,东华南路某电脑专卖店内突然传出一声爆响,该店员工黄某(45岁,广东人)应声倒卧在地,另一员工刘某见状立即报警并通知“120”急救,黄某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越秀警方接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死者死因可疑,经过现场勘查和大量的走访调查,以及日前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并于昨天下午对相关物证作出检验鉴定。

    警方介绍,经分析:事发时,黄某与另一店员刘某正在店内清点货物,黄某藏在身上的装有子弹的仿制枪械突然掉落地上造成“走火”击发,弹头由下而上击穿胸部及颈部动脉,致其失血过多死亡。事后警方在黄某所携带的随身物品中发现多发手枪子弹,并在黄某的租住点搜查发现与现场所遗留的痕迹相符的物证。

    对于死者私藏枪弹的来源和动机等,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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